電機系選課規定– 淡江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 數值分析暑修
1.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一、二、三年級至少12學分、進學班至少10學分,至多於25學分;四年級至少9學分,至多25學分;延修生,至少一科,至多25學分。2. 每學期至多超修6學分之超修學分規定:(1)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等第A)以上、經核准加修輔系、雙主修、學程者。(2)凡應屆畢業生缺修畢業學分於52-62學分之間者,可填寫「學生選課報告書」,經授課老師及主任核准,送課務組審核,通過後得以選課。3.日間部各組必修科目,依學校選校規定大四可以跨學制(進學班)選課,本系規定日間部必修科目不得選修進學班之必修科目,若有...
1.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一、二、三年級至少12學分、進學班至少10學分,至多於25學分;四年級至少9學分,至多25學分;延修生,至少一科,至多25學分。
2. 每學期至多超修6學分之超修學分規定:(1)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等第A)以上、經核准加修輔系、雙主修、學程者。(2)凡應屆畢業生缺修畢業學分於52-62學分之間者,可填寫「學生選課報告書」,經授課老師及主任核准,送課務組審核,通過後得以選課。
3. 日間部各組必修科目,依學校選校規定大四可以跨學制(進學班)選課,本系規定日間部必修科目不得選修進學班之必修科目,若有特殊需求者,請持「個人選課表」和「學生選課報告書」,經授課老師及主任核准後,才得以選課。日間部各組必修科目,不得跨學制(進學班)選課,若有特殊需求者如重修衝堂大四生、轉學生,請持「個人選課表」和「學生選課報告書」,經授課老師及主任核准後,得以選課。
4. 進學班必修或選修科目,依學校選校規定大四可以跨學制(日間部)選課,請持「個人選課表」和「學生選課報告書」,經授課老師及主任核准後,得以選課。
5. 日間部(含進學班)系必修科目第1次需修讀電機系(TETX)開課,且不可留置至暑修(暑修不可為第1次修讀,期中退選(無學期成績)即不算第1次修讀),重修才可選別系開課科目。
6. 電機系三組(含進學班)必修科目學分數互相承認:♣電機通訊組與電機系統組的「電路學」(學期序0)與電機資訊組「電路學」(學期序1)及進學班的「電路學(一)」(學期序0)可相互承認。♣電機資訊組與電機系統組的「電磁學」(學期序0)與電機通訊組「電磁學」(學期序1)及進學班的「電磁學」(學期序0)可相互承認。♣電機資訊組、電機通訊組、電機系統組的「電子學」(學期序 1)與進學班的「電子學(一)」(學期序 0)可相互承認。
7. 重修必修科目,本系承認相關科系所開之必修科目:(1) 可修外系所開科目必須為必修學分,且學期序相同,始可修讀。(2) 外系所開必修科目(學分數或科目名稱)不同於本系重修科目時,請務必填寫「學生替代科目申請表」,簽核後修習學分才得以承認。(3) 本系重修科目,除下列專業科目外,其餘一律限修本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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