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 | 古典音樂介紹
古典音樂是指根植於西方音樂傳統(包括宗教音樂和世俗音樂)的藝術音樂,包含了從大約11世紀直至當代的廣大時間範圍。這一藝術傳統的中堅時期通常被劃定為從1550年到1900年的這段時間,又稱共曉時期。西方音樂記譜法除了為演奏者預設了一段音樂的音高、速度、拍子、節奏,其特別之處在於對細節的處理也進行了描述,例如裝飾音[1]與力度變化[2],然而這些裝飾音通常是為了尚未精通即興演奏藝術的初學者而寫的,另一方面,力度變化在很多情況下沒有標示,需要仰賴演奏者對音樂的內在了解去做詮釋。與其他樂種一樣[3],古典音樂在器樂方...
古典音樂是指根植於西方音樂傳統(包括宗教音樂和世俗音樂)的藝術音樂,包含了從大約11世紀直至當代的廣大時間範圍。這一藝術傳統的中堅時期通常被劃定為從1550年到1900年的這段時間,又稱共曉時期。
西方音樂記譜法除了為演奏者預設了一段音樂的音高、速度、拍子、節奏,其特別之處在於對細節的處理也進行了描述,例如裝飾音[1]與力度變化[2],然而這些裝飾音通常是為了尚未精通即興演奏藝術的初學者而寫的,另一方面,力度變化在很多情況下沒有標示,需要仰賴演奏者對音樂的內在了解去做詮釋。與其他樂種一樣[3],古典音樂在器樂方面有相當高度的發展,這與以歌曲為主的流行音樂形頗為不同。
「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一詞最早見於19世紀初期,最初是用於凸顯從巴赫到貝多芬的這一段黃金時期。牛津英語詞典中「古典音樂(classical music)」一詞最早出現在1836年。
由於古典音樂包含了極其眾多的形式、風格、流派和歷史時期,因此很難列舉出適用於全部古典音樂作品的普適特徵。然而,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其他音樂類型所不具備的,只有古典音樂所獨有的特徵。[4]
記譜法[編輯]古典音樂的特徵之一為詳盡的記譜方式,除了基本的節奏和音高之外,還包含不同聲部間的協調,和力度變化的標示。然而力度的變化細節其實很難用樂譜標明,且會隨著詮釋風格而不同,所以在很多數情況下是沒有標示的,因此古典音樂的記譜法主要是為了具有複雜旋律組成的作品而存在。以巴赫的賦格為例,作曲者驚為天人地將大膽鮮明的多條旋律線條以對位法編制在一起,同時又不失密切關聯的和聲邏輯。[5]。
樂器[編輯] 都柏林愛樂管弦樂團古典音樂中使用的多數樂器都是在19世紀中葉之前發明(通常比這還要早得多),在18、19世紀納入樂隊編制的。他們包括管弦樂團和管樂團中的各類樂器,還包括一些獨奏樂器,如鋼琴,大鍵琴和管風琴。交響管弦樂團是最為人熟知的古典音樂媒介[6],它包含了弦樂器組,木管樂器組,銅管樂器組和打擊樂器組。管樂團是另一類演奏古典音樂的團體,它包含了木管樂器組,銅管樂器組和打擊樂器組。
形式[編輯]相較於以歌曲為主的眾多流行音樂,古典音樂發展出高度複雜的器樂形式,[7]包括協奏曲,交響曲,奏鳴曲,組曲,練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