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 | 中央圖書館借書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通訊 第二十九,三十期 89年6月 規則辦法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 84.04.10第二一三次行政會議通過87.12.03八十七學年度第二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88.05.27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89.03.07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所藏圖書除另有規定外,凡本校教職員(含眷屬)、學生、技工友、在校合辦訓練中心之教職員生、各單位奉准之專案研究計畫助理、約聘人員、本校畢業校友、退休教職員,在取得服務證或借書證後...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通訊 第二十九,三十期 89年6月 規則辦法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
84.04.10 第二一三次行政會議通過87.12.03八十七學年度第二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88.05.27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89.03.07八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圖書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所藏圖書除另有規定外,凡本校教職員(含眷屬)、學生、技工友、在校合辦訓練中心之教職員生、各單位奉准之專案研究計畫助理、約聘人員、本校畢業校友、退休教職員,在取得服務證或借書證後,均可依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之規定,借出本館所藏圖書。
二、本館借書時間,除星期暨例假日外,得於規定時間內,憑證件辦理借書手續。寒暑假借書時間由本館另行規定,於學期結束前公告之。
三、借書人應憑證借書,並由本人親自辦理,如須委託他人代借,須備妥委託證明書、本人借書證及借書清單交由代借者,以便辦理代借手續。借書證取得方式規定如下:(借書人具雙重身份者,自行擇一辦理)
1、本校在學學生憑教務處核發之學生證作為借書證使用。
2、本校編制內教職員憑人事室核發貼有條碼的服務證,可當作借書證使用。技工友可攜帶身份證,填具「借書證申請單」,及一吋照片乙張,向本館申請借書證。每位教職員工皆可為其配偶與直系眷屬申辦借書證,其申請辦法比照技工友,並為其保證人。
3、本校訪問學者、兼任教師、博士後研究員得附聘書(函)影本及一吋照片乙張,由所屬系主任或所長任保證人兼聯絡人,填具借書證申請單,惟借書證僅供聘期內使用。
4、本校畢業校友、退休人員借書證之申請及借書規則另訂之。
5、各單位奉准之專案研究計畫助理填具「臨時借書證申請單」並取得計畫主持人之保證,附一吋照片乙張,向本館申請臨時借書證。
6、資策會及本校推廣教育班教職員生借書証,統一由簽辦單位提出申請,並負連帶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