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嗆「不然你試試看」判賠9萬多,你一定要知道的「恐嚇罪」! | 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
學生時代跟人吵架,嗆過「不然你試試看,恁爸...」的請舉手!相信很多人看到這裡,都發出了會心一笑吧。但是這位來自高雄的張先生大概笑不出來。去年5月張男在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數次以凶狠表情對醫院的護理師出言恫嚇,要她「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不然你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等語,甚至以三字經辱罵她。事後護理師因為遭受恐嚇、侮辱,開始吃不下睡不好,甚至且出現手抖、心悸等疾病症狀,經醫師診斷為甲狀腺機能亢進。案發後她已經離職,並且把張男告上法院,要求他給付精神撫慰金90,000元及醫療費用4,000元。...
學生時代跟人吵架,嗆過「不然你試試看,恁爸...」的請舉手!相信很多人看到這裡,都發出了會心一笑吧。但是這位來自高雄的張先生大概笑不出來。
去年5月張男在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數次以凶狠表情對醫院的護理師出言恫嚇,要她「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不然你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等語,甚至以三字經辱罵她。
事後護理師因為遭受恐嚇、侮辱,開始吃不下睡不好,甚至且出現手抖、心悸等疾病症狀,經醫師診斷為甲狀腺機能亢進。案發後她已經離職,並且把張男告上法院,要求他給付精神撫慰金90,000元及醫療費用4,000元。 一時口舌之快的結果,張姓男子因為恐嚇等罪,被法院判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且要賠償94,000元給遭到他恐嚇的護理師。
到底,恐嚇罪是什麼?要成立必須先滿足哪些條件呢?所謂的恐嚇罪,必須要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做出威脅:恐嚇的言詞不見得要講的非常具體,只要語意上知道恐嚇危害的內容是針對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就成立。
• 恐嚇特定人,且被害當事人必須要收到通知:構成恐嚇罪其中一個要件是「一定要讓對方知道」!至於傳達的方式沒有任何規定與限制,用文書、言詞、網路留言或明示、暗示都可以,甚至透過其他人間接轉告被害當事人也行。 • 恐嚇的內容或行為會讓被害人感到恐懼:言語、行為足以讓一般人覺得會害怕、畏懼的程度,才構成恐嚇要件。
如果我被恐嚇了,提告舉證該怎麼做?事件中的護理是最後靠著法律手段討回了公道,那如果類似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也能像這位護理師一樣處理得當嗎?
恐嚇罪屬於刑事案件,如果確定對方的言行符合恐嚇罪的條件,也想提告的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或「向檢察官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