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眷村文化@ kipp的部落格:: 痞客邦 | 全台眷村
眷村通常是指1949年起至1960年代,中國大陸各省的中華民國國軍及其眷屬,因國共內戰失利而隨國民政府遷徙至台灣,政府機關為其興建或者配置的村落。不過,有部份人廣義認定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例如寶藏巖等的所謂「另類眷村」。眷村居民來臺時間與人口數根據民國四十五年戶口普查資料顯示,外省籍人口有926,279人(不包括未設籍軍人),到年底人口增為9,390,381,如果加上無戶籍的外省籍軍人二十七萬人,當年年底外省籍人口為121萬人。來台外省籍軍人宜共有582,086人,到1987年底有573,060退伍。這組人口就是我...
眷村通常是指1949年起至1960年代,中國大陸各省的中華民國國軍及其眷屬,因國共內戰失利而隨國民政府遷徙至台灣,政府機關為其興建或者配置的村落。不過,有部份人廣義認定眷村也包含榮民與眷屬自行興建的大範圍違建;例如寶藏巖等的所謂「另類眷村」。
眷村居民來臺時間與人口數根據民國四十五年戶口普查資料顯示,外省籍人口有926,279人(不包括未設籍軍人),到年底人口增為9,390,381,如果加上無戶籍的外省籍軍人二十七萬人,當年年底外省籍人口為121萬人。來台外省籍軍人宜共有582,086人,到1987年底有573,060退伍。這組人口就是我們稱之為來台六十萬大軍。
六十萬國軍部隊,在共產黨取得政權、佔領大陸後轉進來台,各軍種部隊進駐台灣各個軍事要地,在倉皇急促轉進下,來台軍人隨駐地安置在營房內,眷屬的安置則顯得窘迫,無法安置在日遺營房或隨部隊移動的軍眷,大多暫住學校、寺廟、農舍、牛棚等,並有自行圍地搭建簡陋空間等臨時容身之所,當時因隨時要反攻大陸,並無久居打算。嗣後因管理上的需要,逐漸發展出「眷村」。
外省人和來台軍人並不等於眷村居民,居住眷村者和未攜眷來台的比例不低。加上軍人被限制未滿二十八歲不准結婚,因此初期能住進眷村的比例是有限的。眷村形成的時間和部隊的移動有密切關係,在眷村成立的時間上大致可分為以下三個梯次:
第一梯次是抗戰勝利後,國共內戰國軍部隊尚未轉進之前,這部份屬陸軍的基隆要塞新竹總台駐地的軍官戰鬥團軍眷為主,如東光新村,湳雅新村。(基隆要塞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但三十八年大陸變色後,亦有撤退來台之軍官編入。)第二梯次是共產黨執政後,國軍部隊轉進來台,時間在民國三十七年底、三十八年之後,新竹市眷村絕大多數均屬此類,這類多半是同一單位或部隊的同志為鄰。第三梯次是婦聯會於五、六○年代幕款興建,安置有眷無舍官兵的眷村,如陸軍的公學新村、貿易二村、貿易八村,空軍的實踐新村、大鵬新村等,這些眷村大抵以軍種為單位,而非單一部隊
正常來說,眷村居民對其居住房舍均只有建物及地上物使用權,並無房屋所有權,但也不必繳納地價稅及相關租稅金。因為早期不易融入社會與近代政黨政治等許多錯綜複雜因素,眷村也常淪為台灣兩大政黨陣營泛藍與泛綠的對立衝突點之一。
建築195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