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二人房 | 藍洋民宿
■匯款銀行:彰化銀行■銀行分行:北新分行■戶 名:盧振順■代 號:009■帳 號:56235112160700■訂房確認後,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30%訂金,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請以電話訂房方式訂房,來電請告知姓名、電話、日期、房型、人數等。■匯款完成後,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金額、日期、房型...方便確認。■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謝謝您。■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
■ 匯款銀行:彰化銀行 ■ 銀行分行:北新分行 ■ 戶 名:盧振順 ■ 代 號:009 ■ 帳 號:56235112160700 ■ 訂房確認後,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30%訂金,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請以電話訂房方式訂房,來電請告知姓名、電話、日期、房型、人數等。 ■ 匯款完成後,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帳號末五碼,金額、日期、房型...方便確認。 ■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謝謝您。 ■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請於7日前通知,可保留房間三個月,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 ■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交通因中斷,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擇期入住。■ 為了維護住宿品質,避免影響到他人睡眠,公共空間使用時間至晚間11:00 止。■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以便我們登記,在辦理登記的同時,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 為維護住宿品質,請依房型人數進住,如需加人,請事先告知。■ 為維護住宿環境,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室內請勿吸煙、請勿攜帶寵物。■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負責,敬請見諒。■ 延期住宿: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將可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
■ 取消訂房: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視同取消訂房。■ 住宿當日,如遇天災(颱風、地震),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
■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 依據消保會規定 )1.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可退回全部訂金。2.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70%的訂金。3.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50%的訂金。4.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40%的訂金。5.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30%的訂金。6.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20%的訂金。7.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不退回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