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及入境須知 | 法蘭克福轉機疫情
一、入境規定:1)入境德國旅客無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康復證明或檢測證明。2)自變種病毒地區入境德國者,仍須出具接種疫苗、痊癒證明或檢測證明,並隔離14天;惟目前無任何國家地區被德國列為變種病毒地區。有關德國聯邦政府列為全球高風險與變種病毒地區名單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https://www.rki.de/EN/Content/infections/epidemiology/outbreaks/COVID-19/COVID19.html二、停留期間應注意事項:1)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之防護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搭乘短程客運交通應佩戴醫用口罩;於長程客運交通,以及醫院、診所、養老及...
一、入境規定:1)入境德國旅客無須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康復證明或檢測證明。2)自變種病毒地區入境德國者,仍須出具接種疫苗、痊癒證明或檢測證明,並隔離14天;惟目前無任何國家地區被德國列為變種病毒地區。有關德國聯邦政府列為全球高風險與變種病毒地區名單相關資訊,請參考網站https://www.rki.de/EN/Content/infections/epidemiology/outbreaks/COVID-19/COVID19.html
二、停留期間應注意事項:1)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之防護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搭乘短程客運交通應佩戴醫用口罩;於長程客運交通,以及醫院、診所、養老及療養機構則強制佩戴FFP2 口罩(或類似口罩)。➢檢測:於醫院、養老及療養機構。➢隔離/檢疫: 2022 年 11 月 23 日起,取消對冠狀病毒檢測呈陽性者隔離規定。對於測試呈陽性的成人和 6 歲及以上兒童,在首次測試呈陽性後為期至少有五天之注意事項:外出時配戴口罩,於戶外保持1.5米安全距離可摘下口罩。禁止進入醫院、養老院和療養院、無家可歸者和難民收容,或其他弱勢族群之設施。此外,仍強烈建議倘有染疫症狀,自行隔離五天,不得接待訪客。直到至少 48 小時內無症狀,或自第一次測試呈陽性後已達10 天,始結束隔離。
2)如果出現新冠肺炎感染症状(包括咳嗽、發燒、流鼻 涕、呼吸困難、喪失嗅覺或味覺等),請聯繫家庭醫師或醫療諮詢24小時專線(Kassenäztliche Bundesvereinigung):網址:www.116117.de /電話號碼:116117。3)另提醒旅德國人若有疑似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症狀,請勿搭乘電車、地鐵、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診所或醫院就診。建議使用新冠預警App (https://www.coronawarn.app/de/)。如果曾與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接觸,該App 將自動通知。
三、本處轄區4邦新冠肺炎相關資訊及服務熱線:➢黑森邦(Hessen):https://www.hessen.de/Handeln/Corona-in-Hessen0800-555 4666 、0611-32 111 000(健康及隔離問題:週一8:00~18:00及週二至週日09:00~17:00、其他疫情問題:週一至週四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