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不能外宿?父母提告「和誘罪」的七個故事 | 如何 告 和誘罪
第一個故事我跟男友都是19歲、大一,剛在一起沒多久。男友原本在美國上大學,因為這學期在台灣上課,有時間就會陪陪彼此讀書。我家裡從小就管得很嚴,爸媽知道我交男友後,一直不太滿意,即使男友靠自己考上全美前十大學,還有獎學金,沒有菸酒等習慣,經濟能力也不錯。我爸知道我交男友後,要求我提供關於男友資料。我在男友同意下,有把他的電話地址、家庭狀況和學校資訊整理成一份文件給爸爸。結果有一次半夜,男友到我家圖書室當書僮,跟讀到凌晨一點。因為有個報告要開夜車趕,隔天早上還要約出來。我不想分開這一段時間各自睡覺...
第一個故事 我跟男友都是19歲、大一,剛在一起沒多久。男友原本在美國上大學,因為這學期在台灣上課,有時間就會陪陪彼此讀書。
我家裡從小就管得很嚴,爸媽知道我交男友後,一直不太滿意,即使男友靠自己考上全美前十大學,還有獎學金,沒有菸酒等習慣,經濟能力也不錯。
我爸知道我交男友後,要求我提供關於男友資料。我在男友同意下,有把他的電話地址、家庭狀況和學校資訊整理成一份文件給爸爸。
結果有一次半夜,男友到我家圖書室當書僮,跟讀到凌晨一點。因為有個報告要開夜車趕,隔天早上還要約出來。我不想分開這一段時間各自睡覺。於是就決定到男友住處用他的電腦做,然後睡醒一起吃早午餐。但我的衝動鑄成大錯,我沒有跟爸媽講要出去過夜,就直接上樓拿明日要上課的琴,抓了牙刷就出門。一方面是我如果講了一定去不成,一方面是我自己認為週五早八我很早出門,應該不會被發現。
當晚我們都很乖,沒做壞事,打完報告就累到爆睡了。隔天早上突然發現爸媽都有打電話給她……我一撥給媽媽,就被大罵,於是我如實回答晚上沒有回家,跟男友出去了。「結果不到三十秒,就傳來電鈴聲,閃去開門,站了五個警察,不誇張,五個」。
後來我們兩個被請去警局,看到媽媽跟家裡的律師,男友怕到連美國護照都交出去,就到警局做筆錄,話都講清楚了,「我明白表示:是我提議要去他家的,但我媽當下堅持告他和誘罪[1]」。 第二個故事我今年18歲,女友26歲。父親一直不喜歡我女友。
今年3月,我決定離家前往女友的中壢住處同居。後來我父親發現了,認為女友和誘未滿20歲的兒子離家同居,報警提告女友妨害家庭罪[2]。在偵查庭上,女友說:她跟我是男女朋友、兩人情投意合,是我自願離家與她同居的。她沒有逼迫我,而且我也都還與家人聯繫沒問題。
女友說,這不叫和誘罪[3],這根本不是犯罪。我也跟檢察官說:我與女友是男女朋友,我是自願離家與女友同居的。女友也沒有阻止我與家人聯繫,家人打電話我也會接。離家是我自己的意思,並非遭到引誘。
第三個故事我同學今年14歲,是一個熱愛電玩的少女。有一天,她在網路上認識了一位「電競陪玩師」,得到一個電競陪玩員的打工機會。
對方傳給她許多匯款紀錄和照片,告訴她:「你看這些學姊也上來打工,也收到錢,你上來有伴。」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