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銷售免徵營業稅5%申請起跑,對畫廊是利多或是懲罰? | 公司購買藝術品營業稅
文化部呼籲希望未來能偕同財政部修法,讓藝術品實質免稅張惠君則表示,因為希望盡快讓本國的畫廊業主受惠,目前還是只能暫訂在本來的法令框架來申請,如果未來能讓藝術品在法條中明訂免稅,將也沒有目前會議相關討論的困難與爭議。購買意向書藏家身分是否必需的問題,之後則會與財政部討論是否提供當期展覽的總銷售額即可,以及對於線上交易等部分都會在之後持續與財政部討論。而現任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也在個人臉書表示,「新辦法,很顯然還是無法達到當初在行政院會議上的目標,不僅差距仍遠,新辦法比舊辦法還多了一些坑,不管說...
文化部呼籲希望未來能偕同財政部修法,讓藝術品實質免稅
張惠君則表示,因為希望盡快讓本國的畫廊業主受惠,目前還是只能暫訂在本來的法令框架來申請,如果未來能讓藝術品在法條中明訂免稅,將也沒有目前會議相關討論的困難與爭議。購買意向書藏家身分是否必需的問題,之後則會與財政部討論是否提供當期展覽的總銷售額即可,以及對於線上交易等部分都會在之後持續與財政部討論。
而現任藝科智庫執行長石隆盛也在個人臉書表示,「新辦法,很顯然還是無法達到當初在行政院會議上的目標,不僅差距仍遠,新辦法比舊辦法還多了一些坑,不管說明會上文化部和財政部釋出多少善意,只要沒有形諸文字,『善意』就是『地雷』。」
石隆盛也提及某畫廊一位在第一線同事的意見,「與其在畫廊端處理營業稅減免,不如給買家自己去申報『退稅』,讓買家真正感受到免營業稅的優惠,畢竟『營業稅』本來就是消費者要付的稅。除了回應財政部希望畫廊免營業稅要實質回饋消費者之外,還可以鼓勵買家要求畫廊開發票。」如何將辦法若時視覺藝術產業的真實需求,才可能真正振興消費,目前依現場畫廊業主反應,目前相關程序不是造成申請踴躍度打折,或是仍有許多執行細項仍需微調,以符合當前視覺產業界的生態需求。
為了促進臺灣藝術創作及交易市場的流通,文化部近期發布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簡稱《文獎條例》)授權減免稅相關規定下,提出擴大藝術品展覽銷售免徵營業稅的適用機制。而為了讓相關產業業者更瞭解此機制的申請方式,文化部藝術發展司也辦理「藝術品銷售免徵營業稅申請程序說明會」,亦邀請財政部負責此業務的同仁與會,進一步說明藝術品銷售免徵營業稅的相關措施、申請程序,以及申請書的實務填寫攻略。
在說明會現場,文化部藝術發展司代表也特別闡述,臺灣的加值型營業稅是屬於消費稅。為鼓勵藝文消費,文化部過去就已經依據《文獎條例》,訂定「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在臺灣登記立案的文化事業,從事展覽、表演、映演和拍賣等四類型的文化藝術活動,依「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提出申請及審查通過,便可獲得營業稅及娛樂稅減免。
這項政策的重點,考量業界藝術品交易的實務流程,針對藝術品銷售的展覽,畫廊可一次提出全年度的展覽計畫,依照「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