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條約 | 南京條約廢除
《南京條約》(英語:TreatyofNanking[2]),又稱《江寧條約》或「《萬年和約》」[3],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訂的條約。主要條款是清朝割讓香港島和開放五口通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對大英帝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雙方代表在江寧府靜海寺談判,並在泊於江寧府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汗華囇號上簽署《江寧條約》。1943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分別與英簽訂《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4]、美簽訂《中美新約》,廢除一些不平等條約內容,例如領事裁判...
《南京條約》(英語:Treaty of Nanking[2]),又稱《江寧條約》或「《萬年和約》」[3],是清朝首個因對歐美國家戰敗而簽訂的條約。主要條款是清朝割讓香港島和開放五口通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和上海)。
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對大英帝國的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敗。雙方代表在江寧府靜海寺談判,並在泊於江寧府下關江面的英軍旗艦汗華囇號上簽署《江寧條約》。1943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分別與英簽訂《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4]、美簽訂《中美新約》,廢除一些不平等條約內容,例如領事裁判權。《南京條約》原件之一由英國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由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於臺北市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5]
條約背景[編輯] 《南京條約》複製品,香港歷史博物館藏於江寧府港口的汗華囇號1839年3月,大清欽差大臣林則徐奉旨至廣州嚴禁鴉片,與大英產生貿易、司法和外交衝突,使得英政府內閣在同年10月1日,決定派遣遠征軍至大清,從而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
由於道光帝在剿、撫之間搖擺不定,而清軍與英軍交戰又屢次失利,在前線與英軍談判的琦善與奕山等先後私下與義律訂定《穿鼻草約》(1841年1月20日)與《廣州和約》(1841年5月27日)。當中《穿鼻草約》訂有割讓香港島、賠償洋銀600萬元、中英官員平等外交,以及重開廣州商務等條款,英軍因此早於1841年1月26日已登陸並佔領香港島。然而,中英兩國政府均不承認《穿鼻草約》有效,英國更於1841年4月30日決定召回義律,改派東印度公司陸軍少將璞鼎查為駐華全權代表。同年8月10日,璞鼎查赴華後下令繼續進攻中國,於10月佔據定海、鎮海和寧波,翌年6月陷吳淞、寶山,7月陷鎮江,至8月直逼江寧府。清廷遂派遣欽差大臣耆英、伊里布赴江寧,與英軍展開談判。
談判過程[編輯] 此章節需要擴充:談判交鋒和大清欽差的態度英軍1842年7月在鎮江的軍事行動,切斷清朝經濟命脈京杭大運河的漕運。16日,道光皇帝密諭耆英,只要英國息戰退兵,便同意割讓香港,並增開通商口岸。鎮江失守後,道光帝決心專意「議撫」,並授權耆英、伊里布「便宜行事,務須妥速辦理,不可稍涉游移」,並令奕經所率援軍暫緩由浙赴蘇,「以免該逆疑慮」[6]。然而,璞鼎查對清朝方面的「羈縻」毫不理睬,命令英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