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身障安置
●日間照顧費用:指身心障礙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於日間式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接受社區式、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之費用。●住宿式照顧費用:指身心障礙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於下列機構或單位接受夜間式、全日住宿式照顧服務之費用:1.社會福利機構。2.精神復健機構。3.護理之家。4.住宿式長照機構●有關入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自103年1月1日起,須擇定與本局簽訂當年度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契約書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方能申請補助。(補助名單如下載處)●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日間照顧費用:指身心障礙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於日間式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接受社區式、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之費用。●住宿式照顧費用:指身心障礙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於下列機構或單位接受夜間式、全日住宿式照顧服務之費用:1.社會福利機構。2.精神復健機構。3.護理之家。4.住宿式長照機構●有關入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自103年1月1日起,須擇定與本局簽訂當年度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契約書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方能申請補助。(補助名單如下載處)●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2條相關規定,補助申請人須原實際居住於本市,如入住(就托)外縣市機構後始遷籍於本市,則不符申請本補助資格。●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如下:一、一般資格: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112年度低收入戶標準:(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65萬元。》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75%。(0元~38025元)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以上未達3倍,補助50%。(38026元~57038元)4.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3倍以上未達4倍,補助25%。(57039元~76051元)5.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以上,不予補助。(76052元以上) 說明:本市112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9013元。二、特殊資格:(一)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規定,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並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不含護理之家、本市康復之家、本市住宿式長照機構)之機構或單位,其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之補助基準資格如下:1.身心障礙者年滿30歲。
2.身心障礙者成年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65歲以上。3.家庭中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二)特殊資格補助基準如下列說明:(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補助85%。(0元~38025元)(3)家庭總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