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 |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執行長
更新日期2021/01/22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七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本會第一屆董事會訂定八十年九月四日本會第二屆董事會修正通過,法字第一0一號裁定變更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本會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本會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本會第四屆董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本會第五屆董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六年三月十二日本會第七屆董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本會第八屆董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七年二月二...
更新日期 2021/01/22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
七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本會第一屆董事會訂定八十年九月四日本會第二屆董事會修正通過,法字第一0一號裁定變更八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日本會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本會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本會第四屆董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修正通過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本會第五屆董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六年三月十二日本會第七屆董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本會第八屆董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本會第八屆董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七年五月十三日本會第八屆第二次臨時董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九十七年十二月二日本會第八屆第三次董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一百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本會第十二屆第一次董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六日本會第十三屆第六次董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一百零九年七月十四日本會第十四屆第二次董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基金會定名為「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民法、財團法人法、臺北市財團法人管理規則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組織之。第二條 本會以促進文化建設,推展文化藝術活動,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獎助文化學術事業團體,提高市民文化生活水準,增進市民身心健康,培育文化人才為宗旨。第三條 本會辦理左列業務:一、 推展及辦理文化藝術活動。二、 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三、 獎助文化學術事業團體。四、 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五、 文化學術之研究出版。六、 文化資產之維護與發揚。七、 推展及辦理文化藝術實驗教育。八、 其他有關文化活動。前項推展及獎助藝文活動審查要點另訂之。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中華民國臺北市,主事務所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4樓。視業務需要,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在國內、外設置分支機構。
第二章 組織及職權第五條 本會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並得視需要置副董事長一人。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十五人,副董事長人數得超過一人。本會應由臺北市政府就下列人員遴聘之:一、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構)有關業務人員。二、國內外對藝術文化富有研究之專家、學者。三、與捐助目的相關之社會公正人士。四、財團法人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捐助或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