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 噶瑪蘭海岸 blog
花蓮1878年的加禮宛事件,導致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在歷史中同時「消失」,社民被流放到縱谷、躲藏到阿美族人的部落,至2002年、2007年才陸續正名。兩族在當年事件發生地「加禮宛大社紀念碑」前,共同宣讀聯合聲明,要記取當年歷史,由遠從東海岸豐濱鄉新社、立德部落回到故鄉的噶瑪蘭族族人,準備檳榔、米酒告訴祖靈,接著族人朗誦兩族聯合聲明,聲明中提到:這不是激起仇恨、不是報復、不是求憐,而是避免不公不義之事重蹈覆轍。」撒奇萊雅頭目黃德勇說,在兩族人努力下,兩族人先後正名,終於可以大聲宣布自己的名字,以前族人隱匿...
花蓮1878年的加禮宛事件,導致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在歷史中同時「消失」,社民被流放到縱谷、躲藏到阿美族人的部落,至2002年、2007年才陸續正名。兩族在當年事件發生地「加禮宛大社紀念碑」前,共同宣讀聯合聲明,要記取當年歷史,由遠從東海岸豐濱鄉新社、立德部落回到故鄉的噶瑪蘭族族人,準備檳榔、米酒告訴祖靈,接著族人朗誦兩族聯合聲明,聲明中提到:這不是激起仇恨、不是報復、不是求憐,而是避免不公不義之事重蹈覆轍。」撒奇萊雅頭目黃德勇說,在兩族人努力下,兩族人先後正名,終於可以大聲宣布自己的名字,以前族人隱匿在阿美族的部落中生活,不能說自己的名字,很悲哀,感謝政府承認兩族,但也希望這「遲來的正義」,能提醒社會不要再讓不公不義的事發生。
噶瑪蘭族是臺灣平埔十族中唯一保留完整語言與文化的族群,約在1500年前就居住在蘭陽平原[1]的「蘭地三十六社」(噶瑪蘭意為「住在平原的人」),清朝以後逐漸遷移至花蓮縣新城鄉的「加禮宛六社」。噶瑪蘭族歷經顛沛流離,夾在平地人與平地原住民中,幾乎無法分別,至近年內才爭取回復原族名。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十五年來,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四處向地方、中央政府陳情,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噶瑪蘭族人動員族中耆老、婦女、青年,無畏舟車勞頓,也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除瘟祭)公諸於世,到台灣各地表演,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政府見識我們的存在,早日完成復名大業,無愧於在流離失所中黯然死去的祖先。
噶瑪蘭族人最可貴、最引以為傲的地方,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文化。以新社族人而言,保留了噶瑪蘭語言、風俗(如新年祭祖palilin)、以metiyu為中心的祭儀(如pagalavi,patohoka等)、以及與農漁業相關的祭典(如入倉祭、海祭),噶瑪蘭族人也恢復或創造了一些傳統文化(如歌謠舞蹈、豐年祭,香蕉絲織布等),還建構出與噶瑪蘭族人相關的族群圖騰(如大葉山欖gasop等),即使擁有這些特質,官方和一般社會大眾還是不斷地質疑噶瑪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