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 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是發生於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以1871年八瑤灣事件殺害琉球族為由出兵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軍事行動,以及隨後大清政府和日本國兩方的外交折衝。在日本,這次事件被稱為「台灣出兵」或是「征台之役」。這起事件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對外用兵。遠因[編輯]琉球王國自明朝起為中國的從屬國,其國王接受中國之冊封,獲准朝貢貿易的次數為藩屬國中之最。由於中國長期拒絕日本進行貿易,琉球居間進行「中國絲綢—日本白銀」轉口貿易獲得巨大利益,因此引起日本覬覦。日本薩摩藩在關原之戰後,因...
牡丹社事件是發生於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以1871年八瑤灣事件殺害琉球族為由出兵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軍事行動,以及隨後大清政府和日本國兩方的外交折衝。在日本,這次事件被稱為「台灣出兵」或是「征台之役」。這起事件是日本自從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對外用兵。
遠因[編輯]琉球王國自明朝起為中國的從屬國,其國王接受中國之冊封,獲准朝貢貿易的次數為藩屬國中之最。由於中國長期拒絕日本進行貿易,琉球居間進行「中國絲綢—日本白銀」轉口貿易獲得巨大利益,因此引起日本覬覦。
日本薩摩藩在關原之戰後,因財政困難、局勢不穩,加上欲以海外之功向江戶幕府輸誠,遂有兼併琉球之舉。1609年,薩摩派遣將近三千名兵力,攻入琉球王都首里城,但德川幕府命令薩摩藩保留琉球王室,以便利用琉球對中國貿易。然而琉球王國自此喪失獨立自主性,亦受薩摩藩支配,奄美群島也被薩摩藩佔領。自此琉球處於「中日(薩)兩屬」狀態,一方面接受中國冊封並進行朝貢貿易,同時國政受到薩摩藩的控制[5]。
1867年王政復古,幕府將軍德川慶喜被迫上表「大政奉還」,江戶時代結束。隨後的明治維新過程中,大量武士(維新時改稱「士族」)失業,造成極大的社會問題[6]。於是西鄉隆盛等人提出「征韓論」,主張以海外擴張來解決內政問題。但征討朝鮮半島在外交上困難較大,未獲得日本內閣多數閣員支持,最後造成參議西鄉隆盛等征韓派官員下野。日本朝廷為了安撫士族情緒,遂有出兵台灣之議[7][8]。
也有學者認為,日本政府「出兵台灣」並非僅為了緩和士族對內政的不滿,而是對台灣的經濟價值與戰略地位有很清楚的認識,「不能將掠奪台灣資源,或侵佔領土的動機矮小化。」[9]
近因[編輯] 法國人所繪清廷實際控制區域(土牛界線以西)1871年(明治4年,同治10年)10月18日[10] ,一艘宮古島向那霸市上繳年貢的山原號[11] 回航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八瑤灣(即今之九棚灣),船上69名宮古島乘客溺死3人,有66名宮古島人登陸。幾天後遇上排灣族高士佛社原住民,獲高士佛社人好心收留,但因雙方語言不通、文化差異甚至稍有爭吵,讓琉球人因害怕而偷偷逃離高士佛社,高士佛社族人打獵後回部落時赫然發現琉球人不辭而別,開始對琉球人起猜疑之心,懷疑其打算對外通報部落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