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 中國國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名稱五星紅旗類別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比例2:3啟用日期1949年9月27日誕生[1]1949年10月1日正式啟用形式紅底,左上角綴一黃色大星,其右側環繞四顆黃色小星。設計者曾聯松懸掛在長城的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即五星紅旗[2]:3715,為一左上角鑲有五顆黃色五角星的紅色旗幟,旗幟圖案中的四顆小星環繞在一顆大星右側呈半環形[3],大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四顆小五角星象徵著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五顆星的排列圖形象徵中國領土海棠的形狀[4]。該旗的設計者是一名來自...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名稱五星紅旗類別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比例2:3啟用日期1949年9月27日誕生[1]1949年10月1日正式啟用形式紅底,左上角綴一黃色大星,其右側環繞四顆黃色小星。設計者曾聯松 懸掛在長城的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即五星紅旗[2]:3715,為一左上角鑲有五顆黃色五角星的紅色旗幟,旗幟圖案中的四顆小星環繞在一顆大星右側呈半環形[3],大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四顆小五角星象徵著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五顆星的排列圖形象徵中國領土海棠的形狀[4]。
該旗的設計者是一名來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曾聯松。隨著中國共產黨在國共內戰中取得勝利,1949年7月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發出了徵集國旗圖案的通告,曾聯松設計並提交了他的國旗樣稿。在2,992幅[5](一說為3,012幅[6])應徵國旗圖案中,曾聯松的設計被選入38幅候選草圖。經過多次討論和少量修改,他的設計被選為了新中國的國旗。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以後歷次憲法均作同樣規定[2]:3715。在1949年10月1日的開國大典上,毛澤東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並按動電鈕在天安門廣場上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7]。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於同日透過中國國家主席楊尚昆簽署的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並於1990年10月1日起開始施行。《國旗法》不僅規定了國旗的製法、懸掛場合及懸掛方式,還強調了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因此每個公民與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8]。
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六小組決定發出徵集國旗、國徽圖案和國歌詞譜的啟事。經過毛澤東和周恩來的修改審定的《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為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詞譜啟事》[9][10],於7月15日到26日間在《人民日報》、《北平解放報》、《新民報》、《大眾日報》、《光明日報》、《進步日報》和《天津日報》等各大報紙連續刊登。[11]該啟事中列出了國旗圖案的注意事項:
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 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