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車輛 | 香港警車聲
在香港最為常見的警察車輛──衝鋒車。在香港最為常見的警察車輛──衝鋒車及運員車。香港警察車輛為隸屬於香港警務處的官方陸上交通工具,至2014年共有約2,500輛。車輛的更換是基於使用量及狀態;一般警察車輛的使用年期為7年,而一般警察大型機車的使用年期則為5年[1]。1967年前[編輯]1967年前,香港警察車輛的車身以灰色為主。六七暴動後[編輯]六七暴動後,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為了表揚香港警察隊在是次事件中所作出的防暴貢獻,於1969年4月賜封皇家名銜,成為皇家香港警察,同時贈以皇室藍。從此成為香港警察車輛用色。1980年代末[編輯...
在香港最為常見的警察車輛──衝鋒車。 在香港最為常見的警察車輛──衝鋒車及運員車。香港警察車輛為隸屬於香港警務處的官方陸上交通工具,至2014年共有約2,500輛。車輛的更換是基於使用量及狀態;一般警察車輛的使用年期為7年,而一般警察大型機車的使用年期則為5年[1]。
1967年前[編輯]1967年前,香港警察車輛的車身以灰色為主。
六七暴動後[編輯]六七暴動後,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為了表揚香港警察隊在是次事件中所作出的防暴貢獻,於1969年4月賜封皇家名銜,成為皇家香港警察,同時贈以皇室藍。從此成為香港警察車輛用色。
1980年代末[編輯]於1970年代至1980年代,皇家香港警務處以越野路華為警察車輛主力。時而,警務處引入福特推出的汽車作為巡邏車輛,同時引入由其他車廠出產的汽車作為衝鋒車及運員車[2]。
1980年代起,警務處在職業安全的大前題下,檢討過往的皇室藍在黑夜間難以被察覺,容易產生交通意外。於是,於警察車輛上貼上反光紙帶,不過再無標示香港警察徽章。後來再經資料搜集,得出以白作為底色,加以紅藍反光條帶最為奏效。遂於1987年年底起採用新款車身設計至今;然而,警務處保留了一輛採用皇家藍作為車身顏色的警察車輛(AM9888)作為接載殉職警務人員遺體用途。
1997年,警務處在職業安全的考慮下,於全體有標式的警察車輛的車身尾部加上鑽石形反光貼。其後,其他香港紀律部隊車輛亦都隨之仿傚。1998年,此種設計於第10屆國際警察車輛設計比賽中,從世界400多支警察機構的設計中脫穎而出,贏得季軍。[3][4]
2000年代至今[編輯]2008年起,為了環境保護原因,警務處引入電動車輛,包括小、中型車輛及機車,大部分歸屬交通總部,並且首次採用巴騰堡格紋,及再次標示香港警察徽章[5]。於同年後引入的新警察車輛,大部分皆有標示香港警察徽章。
2012年12月,警務處引進安全駕駛輔助記錄系統,推行《安全駕駛輔助記錄系統試驗計劃》一年,於2013年1月次週起半年,陸續地購買了170輛警察車輛。此批新車輛全部安裝有5組攝錄設備,安裝於車身的不同位置[6],有兩組屬於前景鏡,一組鏡頭位於錶板,其餘則在車身後方及左前下方,攝影範圍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