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暑修開班科目及時間表公告 | 107暑修
說明︰一、107暑修開班科目及時間表如附件1(含確定開班、專簽開班、人數募集中科目)。二、暑修班以每一科目須有十人完成選課手續始可開班;若含應屆畢業生,則滿八人即可開班。不足前項開班人數,惟選課人數滿五人,且其中有一人以上為應屆畢業生者,得經由開課系科專簽核准後始可開課。 (系科填寫-暑修課程申請開班總表代替專簽,表單如附件3)三、暑修班一期兩梯次修課在校生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學分,應屆畢(結)業生最多不得超過十八學分。四、學生參加暑修班,應依照規定繳納學分費,實習(驗)課以授課鐘點計費。已繳費者,若因某...
說明︰
一、107暑修開班科目及時間表如附件1(含確定開班、專簽開班、人數募集中科目)。
二、暑修班以每一科目須有十人完成選課手續始可開班;若含應屆畢業生,則滿八人即可開班。
不足前項開班人數,惟選課人數滿五人,且其中有一人以上為應屆畢業生者,得經由開課系科專簽核准後始可開課。 (系科填寫-暑修課程申請開班總表代替專簽,表單如附件3)
三、暑修班一期兩梯次修課在校生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學分,應屆畢(結)業生最多不得超過十八學分。
四、學生參加暑修班,應依照規定繳納學分費,實習(驗)課以授課鐘點計費。已繳費者,若因某科目未滿開班人數下限而沒開班,得依規定在期限內辦理改 選或退選及退費;已經開班之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改選或退選及退費。
五、107暑修開班科目及時間表已公告於校首頁及教務處網頁。
承辦人︰鄭淑女 分 機︰678
教務處課務組 林益彰組長 10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