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 | 美國眾議員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英語:UnitedStatesHouseofRepresentatives)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國國會的兩院之一,另一院為參議院(上議院)。眾議院議場建築物分佈在首都华盛顿特區的國會山莊南部。眾議院是美國的下議院,美國各州在眾議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為基準,但至少會有一名議員。眾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此外,目前有6名无表决权的议员,使众议院的总人数最多能达到441人[1]。眾議員任期兩年,无连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眾议员选举产生,傳統上為多数党領導人。然而多數黨領袖另由該多數黨於院內之第二重要議員擔任。據美...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英語: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國國會的兩院之一,另一院為參議院(上議院)。眾議院議場建築物分佈在首都华盛顿特區的國會山莊南部。
眾議院是美國的下議院,美國各州在眾議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為基準,但至少會有一名議員。眾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此外,目前有6名无表决权的议员,使众议院的总人数最多能达到441人[1]。眾議員任期兩年,无连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眾议员选举产生,傳統上為多数党領導人。然而多數黨領袖另由該多數黨於院內之第二重要議員擔任。據美國總統繼位條例,眾議院議長繼任总统之順序仅次於美国副总统,為政壇上第三重要的領袖人物。
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美國憲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圖讓參議院(1914年前是由州議會選舉)成為眾議院(公民直選)的制衡機關。於是「建議與同意權」(如批准條約權力)授權僅由參議院單獨行使。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美國選舉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制衡(counter-check)。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員代表更多的選民。
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美國开国元勋們,希望擁有一個貼近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和代表各州利益而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參議院相互制衡。憲法規定法案須經兩院批准方能通過。
眾議院會議廳位於首都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會山莊南翼。參議院在同一建築物的北翼開會。
在邦聯條例中,國會為一院制,各州推舉一名代表。邦聯政府在該條例約制下運作,國會因其無效率而於1787年召開大陸會議。各州除羅德島外都同意委派代表與會。國會結構是大陸會議所面對之意見分裂的議題之一。詹姆士·麥迪遜提倡兩院制國會;其下議院應由人民直選,而其上議院由下議院選出。該方案因為要求代表權以人口數為基礎,因而吸引如維吉尼亞、麻塞諸塞州、與賓夕法尼亞等大州的支持;然而,小州傾向要求一院制與平等代表權的紐澤西方案。最後,會議中終於達成了康乃狄克妥協案,又稱大折衷案。在該案中,國會中的一院(眾議院)規定為比例代表制,另一院(參議院)規定為平均代表制。憲法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