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清領時期 | 清領前期的消極 統治
注意:本條目難度分級為:國小筆記網站[1]、國中筆記網站[2]台灣清領時期,又稱台灣清治時期(1683年~1895年)是台灣被大清帝國[3]統治的時期,以開港通商[4]為界可分為前後期,前期治台消極而後期轉為積極。歷史[|]納入清朝版圖[|]1683年(康熙22年)施琅進攻台灣,鄭克塽投降。台灣棄留爭議[|]攻下台灣後,朝廷內出現了「台灣棄留爭議」,康熙帝(清聖祖)和部分大臣主張放棄台灣,因為台灣曾是海盜和反清[5]的據點,且位於外海,統治不易。而施琅等人則主張保留台灣,為了國防安全、地方治安,且台灣土地肥沃、物產豐富,最重要的是戰略...
注意:本條目難度分級為:國小筆記網站[1]、國中筆記網站[2]
台灣清領時期,又稱台灣清治時期 (1683年~1895年)是台灣被大清帝國[3]統治的時期,以開港通商[4]為界可分為前後期,前期治台消極而後期轉為積極。
歷史[ | ] 納入清朝版圖[ | ]1683年 (康熙22年)施琅進攻台灣,鄭克塽投降。
台灣棄留爭議[ | ]攻下台灣後,朝廷內出現了「台灣棄留爭議」,康熙帝 (清聖祖)和部分大臣主張放棄台灣,因為台灣曾是海盜和反清[5]的據點,且位於外海,統治不易。而施琅等人則主張保留台灣,為了國防安全、地方治安,且台灣土地肥沃、物產豐富,最重要的是戰略地位重要,若棄之可能危害東南沿海之安全。最後康熙帝同意保留台灣。
前期消極治台[ | ]清廷訂定渡台禁令,為防止台灣變成反清基地而治台的消極舉動,內容主要是:
駐台軍隊由閩粵各營調派,不許台灣人當兵以防兵變 只准單身男子到台,嚴禁偷渡 規定渡台者須申請許可令 不准攜帶家眷因為《渡台禁令》的執行不徹底,所以還是有很多人偷渡,冒險過黑水溝。就算如此,渡台禁令的實施仍導致漢人男女性別比失衡,當時的單身男子 (俗稱羅漢腳)只好入贅到平埔族家裡。
另外,因為漢人常承租、通婚、強占等方式取得原住民 (番人)的土地,故清廷實施劃界封山,沿西部山地邊緣挖土牛溝或立碑,當作漢番界線,禁止漢人進入番界開墾。不過還是有很多人跑進去,因為執行不徹底。
開港通商[ | ]主條目:英法聯軍[6]
1858年 (咸豐8年)英法聯軍[7]清戰敗,同年簽訂《天津條約[8]》,開放雞籠 (今基隆)、淡水、安平、打狗 (今高雄)作為通商口岸,這也代表了國際貿易的開始。之後各地設立洋行[註 1][9],但也致郊商逐漸消失。而貿易以外貿為主,國際貿易連年出超,輸出台灣三寶 (茶、糖、樟腦)給日本、東南亞、歐美;並輸入鴉片、紡織品。
西方文化傳入[ | ]主要是由基督教[10] (喀爾文教派)長老教會的傳教士傳入,以治病吸引人入教,並將聖經以羅馬拼音翻譯成閩南語版本以便民眾閱讀,且設立學校。如馬偕在台灣北部[11]設立理學堂大書院 (牛津學堂)、淡水女學堂 (台灣第一間女學校)、滬尾偕醫館 (北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