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金額5000元、申請條件查詢懶人包#租金補貼(159090) | 2021租屋補助資格
2021年(民國110年)的租金補貼維持2020年提出的新制,放寬所得標準、戶籍地限制,只要是符合資格的民眾都可以透過書面或線上的方式申請,在外租屋且符合資格者最高可以領到每月5000元的租屋補助額度。2021年的租金補貼為2020年度補貼的延續,時間將於2021年1月18日開放申請,最晚至2月5日截止受理。租屋補助開放申請時間:1月18日至2月5日目前2021年的租屋補助為2020年度租金補貼專案的第二次申請,同樣維持2020年租屋補助的標準與申請流程。2021年租屋補助的開放申請時間為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民眾可以在受理期間,透過書面郵寄或...
2021年(民國110年)的租金補貼維持2020年提出的新制,放寬所得標準、戶籍地限制,只要是符合資格的民眾都可以透過書面或線上的方式申請,在外租屋且符合資格者最高可以領到每月5000元的租屋補助額度。2021年的租金補貼為2020年度補貼的延續,時間將於2021年1月18日開放申請,最晚至2月5日截止受理。
租屋補助開放申請時間:1月18日至2月5日目前2021年的租屋補助為2020年度租金補貼專案的第二次申請,同樣維持2020年租屋補助的標準與申請流程。2021年租屋補助的開放申請時間為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民眾可以在受理期間,透過書面郵寄或線上填寫資料等方式申請,預計將於2021年6月撥款。本次申請為2020年度方案,至於2021年度的租屋補助方案,請參考:2021最新租屋補助懶人包:最高補助金額8000元[1]。
2021年租屋補助開放申請時間(為2020年度補助):
▲租金補貼為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中的其中一項,於2007年開始實施,以中低收入戶為主要照顧者。至於以單身青年、新婚家庭為申請對象的「單身青年、婚育家庭租金補貼」專案已於2019年結束,2021年並沒有開放申請的消息。
租金補貼資格:放寬所得限制為最低生活費2.5倍2020年內政部放寬租金補貼的所得限制,原本申請人的所得資格必須要低於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的1.5倍,放寬為該縣市的最低生活費2.5倍即可申請。以台北市為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42513元以下者即符合條件之一。
雖然如此,但租金補貼資格仍然以中低收入戶為主要對象,因此申請的資格條件也包括申請人的動產限額、家庭不動產限額,也就是說,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包括配偶財產、父母財產也在租金補貼的資格限制之內。另外,民眾是否有申請其他的住宅補貼也在評分項目之中,若是想檢視自身條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可直接查詢「政府住宅補貼資格檢視」網頁[2]。
▲各縣市2021年租金補助所得標準。(圖片來源:住宅補貼專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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