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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劇場與街頭藝人的分別 若果你願意將演出的層面擴闊,看成為是行動者(Actor)與觀賞者(Spectator)的關係,那麼街頭演出可隨時在你身邊發生。由80後的苦行抗議,到高官落區推銷政改,也絕對可算是街頭演出。那麼「環境劇場」的演出與這些又有什麼分別呢? 簡單來說,就是演出應與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如果將演出放在另一個環境中發生,意義可能全失或可產生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意義。舉菜園村的抗議遷拆事件為例。當菜園村事件正鬧得熾熱非常時,有班文化工作者索性走進菜園村舉行多元化的戶外演出,有音樂、舞蹈、也品嚐地道鄉...
環境劇場與街頭藝人的分別
若果你願意將演出的層面擴闊,看成為是行動者(Actor)與觀賞者(Spectator)的關係,那麼街頭演出可隨時在你身邊發生。由80後的苦行抗議,到高官落區推銷政改,也絕對可算是街頭演出。那麼「環境劇場」的演出與這些又有什麼分別呢?
簡單來說,就是演出應與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如果將演出放在另一個環境中發生,意義可能全失或可產生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意義。舉菜園村的抗議遷拆事件為例。當菜園村事件正鬧得熾熱非常時,有班文化工作者索性走進菜園村舉行多元化的戶外演出,有音樂、舞蹈、也品嚐地道鄉村美食等。這次「演出」可讓參與者直接走進事件的現場環境,切身處地感受當事人的生活和心境,將概念化的討論灌注了人性的血和肉,將力竭聲嘶的口號與村民的笑聲融和。結果,環境承托了演出,演出亦詮釋了空間,兩者缺一不可。若果將這些文化活動搬到其他地方發生,又會產生出什麼意義呢?我認為是消不是長,因為,這個演出已跟環境完美地結合在一起了。
當然,特定的環境除了獨有的文化和歷史這類較有分量的意義外,也可包含其他有趣的元素,例如由建築和設計而產生的空間感覺。
環境劇場簡介
六0年代,美國著名的評論家、教授、編輯、及劇場工作者理查‧謝喜納(Richard Schechner)提出「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er)的概念。他自己也身體力行,在1968年,將紐約蘇活區的一所車庫改建成表演場所,推動一系列演出。他曾歸納、整理各方實驗結果,列舉出「環境劇場的六項原則」。以下試著略作解釋:
一、戲劇是一整套相關的事務。戲劇不只是舞台上的表演,包括觀眾、演員、節目單、前後台工作人員、空間建築等等,都是整體環節的一部份,無法分割。
二、整個空間都是表演的一部份。不再區分表演區和觀眾席,而是將兩者參雜混淆。觀眾並不在舞台的某一面,演員也並不朝同一方向演出。所以共同參與的體驗,取代了「景觀」和「畫面」的經營。
三、戲劇可以發生在一個被改造的空間、或現成的空間。可以使用咖啡廳、客廳、教室內外、教堂、海灘、廢墟、地鐵站……直接演出,利用現有的地形地貌決定演出形式;可以讓觀眾坐在劇院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