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貼「考試心得」遭免職、取消複試資格台警協會批警政署 | 航警局招考
社會2021.06.1708:02臺北時間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一名航警局陳姓員警因考上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卻在補習班網站上,發表「上班打混摸魚」心得,遭網友截圖檢舉;雖然他很快撤文並道歉,仍遭到單位記過懲處,更被警大取消考試資格,警政署甚至下重手直接記2大過免職。對於員警因私人言論遭免職、撤除警察大學研究所入學資格,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發布聲明聲援,駁斥警政署的做法。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航警局的免職處分為箝制警察人員言論自由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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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08:02 臺北時間
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一名航警局陳姓員警因考上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卻在補習班網站上,發表「上班打混摸魚」心得,遭網友截圖檢舉;雖然他很快撤文並道歉,仍遭到單位記過懲處,更被警大取消考試資格,警政署甚至下重手直接記2大過免職。對於員警因私人言論遭免職、撤除警察大學研究所入學資格,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發布聲明聲援,駁斥警政署的做法。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航警局的免職處分為箝制警察人員言論自由的違法處分,警政署應即自行撤銷。有關陳姓員警應補習班之邀,授權補習班刊登於網頁上的應試心得,並非代表任何機關發言,所講述內容亦為個人私人生活樣態,縱有言詞上誇飾,亦屬於「受憲法保障之私人言論」,自不得與影響警譽有不當連結,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之處分為濫用法規箝制私人言論,侵害思想自由。
時至今日,除陳員外,尚有員警因網路上「非代表機關之言論」遭到行政處分,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反對此種管理權濫用,行政處分不應該去介入員警個人生活與其非代表機關的個人言論,處分範圍與程序應受明確規範限制。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指出,中央警察大學撤銷陳姓員警的研究所入學資格,過度侵害警察人員受教育訓練的權利,亦顯失作為警察學術機關的地位、是一間「大學」公然對於學術自由的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