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08學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 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108學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獎學金金額: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申請日期:108年9月9日至108年10月4日17:00止。♦ 申請資格:1.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生除外)僑生,憑107學年度學行成績,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2.另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3.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108學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 獎學金金額: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 申請日期:108年9月9日至108年10月4日 17:00止。
♦ 申請資格:
1. 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生除外)僑生,憑107學年度學行成績,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
2. 另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 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 108年度已獲領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明(109年)不得以107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 申請流程:
請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於108年10月4日(星期五)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光復校區綜學組辦公室(行政大樓三樓R311-1)或南大校區辦公室(第一活動中心2樓)。
♦ 申請繳交文件:
1. 列印出的獎學金申請表
2. 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正反)
3. 107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詢問,謝謝!
綜合學務組 惠珍姐、彥柔姐 啟
聯絡電話:03-516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