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路線計劃 | 計劃中的巴土路線
巴士路線計劃(BusRoutePlanningProgramme,簡稱「RPP」[1]或「BRPP」[2]),前稱「巴士路線發展計劃」(BusRouteDevelopmentProgramme,[3]簡稱「RDP」),是各專營巴士公司[1]每年向運輸署[2]擬備「遠期計劃[3]」其中一部份,涉及開辦新路線、改善班次或延長營運時間,以及取消或合併路線、減少班次或縮短路線的方案[4],以配合乘客需求。在調整服務時,運輸署會考慮人口及乘客需求的轉變和基建發展等因素,以及既定重組服務指引[5]。署方每年會就計劃內各項建議諮詢十八區區議會,再與巴士公司商討細節安排,最後在全港各區實施。...
巴士路線計劃(Bus Route Planning Programme,簡稱「RPP」[1]或「BRPP」[2]),前稱「巴士路線發展計劃」(Bus Route Development Programme,[3]簡稱「RDP」),是各專營巴士公司[1]每年向運輸署[2]擬備「遠期計劃[3]」其中一部份,涉及開辦新路線、改善班次或延長營運時間,以及取消或合併路線、減少班次或縮短路線的方案[4],以配合乘客需求。
在調整服務時,運輸署會考慮人口及乘客需求的轉變和基建發展等因素,以及既定重組服務指引[5]。署方每年會就計劃內各項建議諮詢十八區區議會,再與巴士公司商討細節安排,最後在全港各區實施。每年主要巴士路線改動皆源自這計劃,令很多地區人士及巴士迷[6]關注當中內容。
除了每年恆常推行各區路線計劃外,運輸署亦與專營巴士公司以「區域性模式[7]」推動巴士路線重組。在「區域性模式」下,運輸署會全方位考慮一個地區或區域內的整體交通配套,取代原來按個別路線作重組的安排,令巴士服務重組建議更能為相關地區/區域帶來整體的交通和環境效益。
概況自1933年地區巴士專營權制度[8]實施以來,巴士路線的增刪、改動和調整服務水平一直由政府部門主導。然而,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本港通脹情況嚴重,加上巴士公司因原有車隊不勝負荷而大量引入新車,令經營成本急劇增加,頻頻向政府申請大幅調整票價[9]。
當局認為應付乘客需求以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服務屬巴士公司的責任,故將規劃路線改動的重任轉移至巴士公司。由於巴士公司透過路線發展計劃提議開闢新路線,等同於向政府申請新路線的專營權,將規劃路線之主導權交予巴士公司,可促使巴士公司在設計路線網絡過程中一併考慮商業因素,提高巴士服務的整體效率。[4][10]
根據香港法例第230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12A條,專營公司須於每年就該《條例》附表指明的事宜擬備專營公司其後五年的經營計劃,包括巴士路線計劃,並向運輸署[11]提交;專營公司及署長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就該計劃達成協議。運輸署在審閱計劃以及與專營巴士公司商議後,會向運輸及房屋局呈交經商議後制訂的計劃。運輸署與專營巴士公司其後會就建議方案諮詢相關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署方會整體考慮收集到的意見及不同持份者的需求,制定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