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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停留延期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 2021-11-30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資料點閱次數:95758 電話:02-2388-9393分機2626 外國人停留延期申請須知 狀況確認 已入境臺灣,要申請停留延期,且您並非持落地簽證或以免簽證方式進入臺灣 誰來送件 一、本人二、受委託人 誰可以辦 持60天以上之停留簽證入境,且未加註不准延期,有事由需繼續停留者,於停留期限屆滿前1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到哪裡辦 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 要帶什麼 一、...
外國人停留延期申請須知 發布日期: 2021-11-30 發布單位: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資料點閱次數:95758 電話:02-2388-9393分機2626 外國人停留延期申請須知 狀況確認已入境臺灣,要申請停留延期,且您並非持落地簽證或以免簽證方式進入臺灣
誰來送件一、本人二、受委託人
誰可以辦持60天以上之停留簽證入境,且未加註不准延期,有事由需繼續停留者,於停留期限屆滿前1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到哪裡辦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
要帶什麼一、 申請表一份二、 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三、 本次入境(或境內取得之)簽證正本及影本一份四、 相關證明文件:(一)探親者: 1. 被探親屬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臺灣地區或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就業金卡。 2. 親屬關係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親屬關係文件(如結婚證書、具父母資料之出生證明等)。(二)研習華語文者: 1. 大專校院華語文中心或短期補習班之註冊證明。 2. 出席紀錄(申請延期之前三個月上課缺席時數達總上課時數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延期)。(三)從事宗教活動: 1. 原邀請之國內宗教團體出具一個月內之邀請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2. 原邀請之國內宗教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須加蓋宗教團體及代表人章戳)。(四)代訓之外籍員工: 1. 目的事業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