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 屏科大宿舍名單
◍111學年度新生宿舍申請須知下載◍[1] 一、宿舍申請重要期程: 二、111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住宿申請,請依指定時間至學務資訊系統[2]申請。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及相關說明事項請參閱第十一點。轉學生宿舍申請請比照新生住宿申請,請於期限內上網申請。 三、新生入住日期:111年9月3日及4日,每日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期間受理。逾時未入住者視同放棄,原床位調整為候補床位。 四、低收入戶學生可辦理減免住宿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學生保障住宿權,須繳交住宿費。 五、住宿區域說明:(一)女生齋:智齋、信齋、勇齋、誠齋...
◍111學年度新生宿舍申請須知下載◍ [1]
一、宿舍申請重要期程:
二、111學年度學生宿舍新生住宿申請,請依指定時間至學務資訊系統[2]申請。申請宿舍作業程序操作流程及相關說明事項請參閱第十一點。轉學生宿舍申請請比照新生住宿申請,請於期限內上網申請。
三、新生入住日期:111年9月3日及4日,每日上午08時至下午17時期間受理。逾時未入住者視同放棄,原床位調整為候補床位。
四、低收入戶學生可辦理減免住宿費;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特殊境遇學生保障住宿權,須繳交住宿費。
五、住宿區域說明:
(一)女生齋:智齋、信齋、勇齋、誠齋、慧齋。
(二)男生齋:實齋、仁齋、德齋
(三)健康宿舍:女生為慧齋整棟,男生為實齋仁齋的4樓及實齋的4樓
(四)相關說明請參照宿舍常見問題[3]及宿舍簡介[4]
六、住宿費用:
(一)自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3日止,上網至第e學雜費入口網[5]列印並繳交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宿舍住宿費每人每學期7,129元完畢,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床位開放候補。
(二)低收入戶學生請於111年8月31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方可一併減免住宿費,若未於111年8月31日前辦妥學雜費減免者,視同一般生,須繳交住宿費後方可入住。
(三)就貸生如需申貸「校內宿舍住宿費(7,129)務於111年9月2日前至台灣銀行完成就學貸款程序,若未於111年9月2日前完成或貸款金額不足者,新生入住當日需至生輔組現場補繳現金方可依規定入住。
七、學生宿舍入住須知:
(一)111年9月3日及4日新生入住時需繳交繳費證明/收據影本(A4格式);就學貸款學生需檢附對保申請書影本(檢視宿舍費貸款金額、貸款不足者需至生輔組補交差額),確認已繳費後方辦理入住程序。
(二)若已繳交宿舍住宿費,但未於111年9月11日前辦理入住者,除特殊原因致電生輔組承辦人外,一律視同放棄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