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爭議 | 杉原灣
美麗灣渡假村爭議,是一件在台灣台東縣爆發的土地開發案爭議。2003年開始,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位於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予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並經營美麗灣渡假村飯店[1],但開發之初即刻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遭到法院多次判決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2]。然台東縣政府堅持繼續開發,因此屢次引發各界爭議。反對此開發案的公民團體認為,由於杉原海岸是台灣東部唯一的沙岸地形[3],擁有美麗海景之外,更是當地傳統原住民活動的地區;地方政府將海岸交給私人企業經營,除...
美麗灣渡假村爭議,是一件在台灣台東縣爆發的土地開發案爭議。2003年開始,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位於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杉原海岸出租予美麗灣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由美麗灣公司負責投資興建並經營美麗灣渡假村飯店[1],但開發之初即刻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程序,遭到法院多次判決環境影響評估程序與建照發放皆屬違法[2]。然台東縣政府堅持繼續開發,因此屢次引發各界爭議。
反對此開發案的公民團體認為,由於杉原海岸是台灣東部唯一的沙岸地形[3],擁有美麗海景之外,更是當地傳統原住民活動的地區;地方政府將海岸交給私人企業經營,除了剝奪人民接近使用海岸的權利之外,也造成原住民文化保存問題[4]。加上美麗灣公司於施工過程中破壞當地生態環境[5],台東縣政府卻刻意違反法定程序,違法規避環境影響評估,准許核發建照。
支持此開發案者則認為,此開發案與開發業者可以帶動台東經濟發展與地方繁榮,增加就業,同時兼顧開發保育工作[6][7]。2016年3月底,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東縣政府通過業者環評審查的結論定讞;2016年4月21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台東縣政府准許業者復工的行政處分定讞[8]。
股東結構[編輯]美麗灣渡假村投資案,股東包括美麗信酒店集團、德安開發等。德安集團與美麗灣渡假村股東來自同一個家族,但美麗華百貨並未參加投資。[9][10][11]
2007年8月,原佔美麗灣渡假村45%投資額的最大投資股東娜路彎大酒店董事長林炎煌,因環保團體抗議造成美麗灣渡假村開發進度延宕,決定撤資;同時也取消了在綠島的另一個投資案。其他股東則繼續投資此案。[12]
發展歷史[編輯] 年份 日期 事件 2003年 7月15日 德安開發向台東縣政府提出杉原海水浴場投資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提出以BOT方式,經營杉原海水浴場,設立主題餐飲區與海水浴場區,建議設定地上權50年(德安92字第07006號)。 2004年 - 2004年初,進行再審時,德安開發提出要增建50個房間,興建旅館。台東縣政府同意,提出最高房間數80間,全區建蔽率10%,容積率30%的規定。在得標後,德安開發以轉投資方式成立美麗灣渡假股份有限公司,與台東縣政府議約,並將房間數增加到73間。 12月14日 台東縣縣長徐慶元在卸任前批准杉原海水浴場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