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持台胞證可以在大陸待多久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臺胞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根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頒發給臺灣居民[註1]來往中國大陸的通行證件。目前臺灣居民持電子臺胞證可免簽註直接入境中國大陸[1],並可用其刷卡過檢以搭乘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臺灣居民居住證作為長居大陸的臺灣居民身份證件,則不能用作旅行證件出入大陸[2]。據統計,自1992年5月啟用至2019年,已累計為1,160餘萬臺胞簽發2,300餘萬本(張)臺胞證[3]。背景[編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臺海兩岸同屬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往來之間不需持有特殊證...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臺胞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根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頒發給臺灣居民[註 1]來往中國大陸的通行證件。
目前臺灣居民持電子臺胞證可免簽註直接入境中國大陸[1],並可用其刷卡過檢以搭乘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臺灣居民居住證作為長居大陸的臺灣居民身份證件,則不能用作旅行證件出入大陸[2]。
據統計,自1992年5月啟用至2019年,已累計為1,160餘萬臺胞簽發2,300餘萬本(張)臺胞證[3]。
背景[編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臺海兩岸同屬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往來之間不需持有特殊證件。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大陸宣告成立後,已遷至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宣布停止臺灣對大陸的一切形式的通商﹑通航和通郵,之後中斷交流近40年,臺灣居民無法前往中國大陸地區。1979年元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倡議通過商談結束臺灣海峽軍事對峙狀態,推動兩岸民眾自由往來。其後,繞道回中國大陸探親的臺灣居民、以及到大陸港口避風的臺灣漁民逐漸增多[4]。
1987年,鄧小平建議到訪的美籍華人陳香梅向蔣經國政府提出允許臺灣居民到大陸探親,陳香梅到臺灣後轉告蔣經國,蔣經國回復可以考慮[5]。1987年4月,退伍老兵何文德等人自發組織了外省人返鄉探親促進會,要求返鄉探親。1987年7月15日,臺灣省戒嚴令正式解除[6]。1987年9月16日,蔣經國在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宣布將開放大陸探親。1987年10月14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有關探親的決議案,同日國務院表示「歡迎臺灣同胞到祖國大陸探親旅遊」。10月15日,時任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在行政院院會正式宣布,開放臺灣居民赴中國大陸探親[7][8],《臺灣地區民眾赴大陸探親辦法》通過,允許除現役軍人及現任公職人員外,凡在大陸有親屬的民眾皆可以赴大陸探親,一年可有一次,一次3個月,並宣布該辦法自12月開始實施。10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臺灣同胞來祖國大陸探親旅遊接待辦法的通知》發布,其中規定「臺灣同胞回祖國大陸探親旅遊,須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在香港地區,由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簽證辦事處辦理,或由香港中國旅行社代辦;在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旅行證件[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