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近5萬的「社宅」:包租代管政策,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 包租代管租金上限
OURs都市改革組織30Dec,2020[1] 包租代管月租金逼近5萬元,揭露了包租代管的制度問題。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社宅。圖/新北市城鄉局 先前媒體報導[2]包租代管月租金逼近5萬元,揭露了包租代管的制度問題,內政部也隨即發表新聞稿[3]回應認為是「極端值」。 包租代管作為「社會住宅[4]」的一環,由於並非政府直接興建來大規模招租,相對於日前明倫社宅[5]三房型月租40,500元(第一階弱勢戶為36,000元)飽受批評,卻很少人注意到包租代管也有租金過高的問題。事實上,目前包租代管月租最高可達45,000元(第一...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30 Dec, 2020[1] 包租代管月租金逼近5萬元,揭露了包租代管的制度問題。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社宅。 圖/新北市城鄉局先前媒體報導[2]包租代管月租金逼近5萬元,揭露了包租代管的制度問題,內政部也隨即發表新聞稿[3]回應認為是「極端值」。
包租代管作為「社會住宅[4]」的一環,由於並非政府直接興建來大規模招租,相對於日前明倫社宅[5]三房型月租40,500元(第一階弱勢戶為36,000元)飽受批評,卻很少人注意到包租代管也有租金過高的問題。 事實上,目前包租代管月租最高可達45,000元(第一階弱勢戶為42,800元),且尚不含管理費,高於目前所有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
筆者認為,包租代管面臨的主要困境,來自其被賦予了不切實際的政策期待,加上政府怠惰於市場面改革,又造成案件數量嚴重落後。然而,政府的解方卻並未對症下藥,反而只想擴張基數,造成補貼的嚴重錯置與濫用,失去了原本的政策美意。
原為補充社宅存量,卻被外加太多期待
由於台灣過去尚未興辦社會住宅,因此2010年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下簡稱「住盟」)初創期間,住盟便赴日韓考察將「包租代管」制度帶入台灣社宅倡議,讓台灣在直接興建社宅達一定存量之前,先透過在市場取得屋源或空屋,作為社會住宅使用。
因此包租代管最主要的政策目的,是補充社宅興建(尚無存量)與租金補貼(僅能幫助經濟弱勢)的不足之處,在大量社宅興建不及前,能藉民間租屋市場搭配租賃管理業者的專業經營,達成補充社宅存量的階段性任務。
所以當前社會住宅政策目標的「8年20萬戶」中,有8萬是預計採用包租代管的形式,由政府委託租賃服務業者透過「包租」或「代管」方式,取得市場出租屋源或空屋,作為出租的社會住宅,租給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房客,並由業者負責日常管理。
然而,包租代管引入台灣後,卻被外加了更多「政策期待」。如政府希望透過包租代管引導空屋釋出租賃,除了可去化台灣過多的空屋,也可將空置的住宅資源提供給有租屋需求的民眾1;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