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明倫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 | 大同 明倫社會住宅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093120316號附件:申請書2式、切結書1式、免附家庭成員財稅資料切結書1式、租金分級補貼說明1份主旨:公告本市明倫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依據: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一、租賃標的、期限及費用(一)標的座落: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5號等。(二)基地規模:A棟及B棟地上各11層樓,地下2層。(三)戶數與坪型:共計380戶。1、一房型(14坪/16坪/20坪):264戶(含無障礙戶8戶)。2、二房型(27坪):71戶(含無障...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服字第1093120316號
附件:申請書2式、切結書1式、免附家庭成員財稅資料切結書1式、租金分級補貼說明1份
主旨:公告本市明倫社會住宅受理申請承租。
依據: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標的、期限及費用
(一)標的座落: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5號等。
(二)基地規模:A棟及B棟地上各11層樓,地下2層。
(三)戶數與坪型:共計380戶。
1、一房型(14坪/16坪/20坪):264戶(含無障礙戶8戶)。
2、二房型(27坪):71戶(含無障礙戶9戶)。
3、三房型(44坪):45戶(含無障礙戶9戶)。
(四)租期與月租金:
1、租期規定: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5條規定,每期租期最長3年,承租人於租期屆滿時仍符合承租資格者,得申請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以原住民族戶、低收入戶及其他特殊情形身分戶申請承租,且續租時仍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總租期得延長為12年。續租時如經本局審查不具特殊情形或身分,但仍符合本市承租資格者,續租規定比照一般戶辦理。
2、租金(含管理費):租金以定價行情之85折訂定,連同管理費統一計收,惟租賃期限(每3年)屆滿續租時,本局將依規定檢討是否調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