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 | 周春米丈夫
周春米(1966年11月1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臺灣屏東縣屏東市人,現任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法學專業代表。畢業於高雄女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曾任臺灣銀行行員、地方法院法官,後於南部執業律師[1]。父親周輝煌為中國國民黨前屏東縣議員[2]。高雄女中、臺大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公務人員高考、司法官特考及格,受訓期滿,於1993年至2001年曾任家鄉屏東地方法院法官、高雄地方法院法官,2001年轉任律師,於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30日擔任「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長期關懷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童。2015年至201...
周春米(1966年11月1日-),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臺灣屏東縣屏東市人,現任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為法學專業代表。畢業於高雄女中、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曾任臺灣銀行行員、地方法院法官,後於南部執業律師[1]。父親周輝煌為中國國民黨前屏東縣議員[2]。
高雄女中、臺大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公務人員高考、司法官特考及格,受訓期滿,於1993年至2001年曾任家鄉屏東地方法院法官、高雄地方法院法官,2001年轉任律師,於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30日擔任「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長期關懷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童。2015年至2016年擔任國際扶輪社3510地區會計長。2016年2月1日起擔任第九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依其專業,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貢獻所長。
2009年8月9日凌晨發生雙園斷橋事件,2010年1月22日,周春米遂邀請三位同道楊靖儀律師、湯瑞科律師、蔡將葳律師四人組成義務律師團,受立法委員潘孟安委請,在其中6台車11人的罹難家屬委任下,正式對雙園大橋之管理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養護工程處提出國家賠償之請求,遭交通部駁回。周春米遂即向法院提起訴訟。監察院也在風災後就斷橋事件展開調查,並於99年4月間對交通部提出糾正案,指出交通部「監督不周,亦難辭其咎。」然管理機關仍置之不理,最後2010年5月間發生國道三號七堵段走山事件後,同日交通部部長毛治國、次長葉匡時公開表示包括雙園斷橋等四大案重啓國賠程序。歷經一年的纏鬥與法律攻防,7件國賠案終於在2011年2月22日全部協議完畢,政府終於願意賠償4600餘萬。[3]
2019年3月20日,正值酒駕修法之際,台灣民眾一致要求酒駕重罰,周春米在臉書發文,提醒酒駕修法應留意罪責相當,並表示酒駕駕照吊銷兩年(目前規定為吊銷一年),在大眾運輸較不方便的城市如屏東,民眾主要以機車代步,如此將影響生活及工作,修法應慎重,不該因民粹修法。此言一出,引發網友強烈反彈。[4][5]隨後周春米回應,對造成紛擾或不安感到抱歉,並再次提醒酒駕加重處罰是修法共識,罪責如何相當,以及不同酒駕程度如何差別處理,應好好審酌。[6]
2020年12月8日,周春米曾於院會質詢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對於屏南快速公路的興建,後來與屏東縣縣長潘孟安於同年12月10日一起再次拜會蘇貞昌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