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華慈善基金會 | 台南慈善急難救助金名冊
信華慈善基金會救助金申請辦法2017.5.25修訂 第一條救助宗旨為扶助因意外事故、重病、死亡或家庭變故,而生活陷入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家庭清寒者度過難關,特訂定本救助金申請辦法。 第二條救助項目本辦法主要針對家境貧寒遭逢事故,主要生計負責者罹患重病或意外傷害無法工作以致生活陷於困境者,以及戶內人口死亡,家屬無力殮葬者。本會補助項目如下:【目前暫不提供醫療補助】(一)遭遇急難之生活救助。(二)無力善後之喪葬補助。(三)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四)孤苦無依長者生活補助。 第三條申請時限各項補助皆須於事...
信華慈善基金會救助金申請辦法2017.5.25修訂
第一條 救助宗旨
為扶助因意外事故、重病、死亡或家庭變故,而生活陷入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家庭清寒者度過難關,特訂定本救助金申請辦法。
第二條 救助項目
本辦法主要針對家境貧寒遭逢事故,主要生計負責者罹患重病或意外傷害無法工作以致生活陷於困境者,以及戶內人口死亡,家屬無力殮葬者。本會補助項目如下:【目前暫不提供醫療補助】(一)遭遇急難之生活救助。(二)無力善後之喪葬補助。(三)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
(四)孤苦無依長者生活補助。
第三條 申請時限
各項補助皆須於事故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喪葬補助須於出殯前提出申請。
第四條 本會接受個人申請或經下列機構轉介(一)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鄉、鎮、區公所、村、里辦公室(村、里長)。(二)警察局(員警)(三)學校(各單位)(四)社福基金會或其他地方協會等非營利組織(社工)
第五條 各項救助申請應備文件
(一)急難、災害救助、學童學雜費與生活補助【其中1~4項為必要文件】1.本會社會救助金申請表。申請表下載[1]2.急難救助事實證明文件(如火災證明、車禍事故證明、醫師診斷證明等)。3.全戶戶籍謄本。4.收入證明文件: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村、里長發給)或國稅局財稅證明。5.其他可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案家照片等,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二)喪葬補助【其中1~5項為必要文件】1.本會社會救助金申請表。2.死亡證明書。3.全戶戶籍謄本。4.收入證明文件:家庭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影本(村、里長發給)或國稅局財稅證明。5.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未出殯前可提供估價單)。6.其他可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案家照片等,如有以上文件亦請附上。
第六條 救助金額
本會將視個案提出申請文件完整度與案家遭遇狀況,保留最終同意權與額度決定權。通過補助者,本會將依國稅局規定,開立所得扣繳憑單,列計該年度收入。
第七條
申請人提出之基本資料、事由與相關證明文件皆須據實提供,並同意本會及轉介單位以電話、家庭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