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旗(LGBT) | 台灣彩虹旗
提示:此條目的主題不是彩虹旗。彩虹旗(英語:RainbowFlag),也被稱作LGBT驕傲旗和同志驕傲旗,是一面象徵性別少數群體(LGBT)的旗幟。現今最通用的彩虹旗為1979年的六條版本,故也作「六色彩虹旗」。常見於各種LGBT之消費場所(包括但不僅限於酒吧、餐廳、商店)以表示該商戶對性別少數群體之友好;同時也會在各地同志驕傲大遊行中頻頻出現。此旗最早是由舊金山藝術家吉爾伯特·貝克於1978年設計。由於廣泛提供的織物,旗幟進行了幾次修改,刪除了部份顏色,然後重新添加了一些顏色。[1][2]截至2008年,最通用的彩虹旗為包含紅、...
提示:此條目的主題不是彩虹旗。彩虹旗(英語:Rainbow Flag),也被稱作LGBT驕傲旗和同志驕傲旗,是一面象徵性別少數群體(LGBT)的旗幟。現今最通用的彩虹旗為1979年的六條版本,故也作「六色彩虹旗」。常見於各種LGBT之消費場所(包括但不僅限於酒吧、餐廳、商店)以表示該商戶對性別少數群體之友好;同時也會在各地同志驕傲大遊行中頻頻出現。
此旗最早是由舊金山藝術家吉爾伯特·貝克於1978年設計。由於廣泛提供的織物,旗幟進行了幾次修改,刪除了部份顏色,然後重新添加了一些顏色。 [1][2]截至2008年,最通用的彩虹旗為包含紅、橙、黃、綠、藍和紫羅蘭色,並且通常是水平懸起的。最通常是紅色在最上面,與自然界的彩虹顏色相同。
彩虹旗於1978年6月25日首次在舊金山同志驕傲大遊行上飛揚。
貝克創作此旗的靈感很可能源自朱迪·加蘭所唱的《Over the Rainbow》,以及死後數天所發生的石牆暴動。[3][4]此旗亦與一戰勝利勳章的緞帶顏色相同,但現已證實兩者並無關係。另一個說法則指出,此旗的靈感源自1960年代盛行於校園中高呼世界和平的人手持的「種族旗幟」(亦稱「人類旗幟」)。該旗是以五個平行的間條組成(由上至下分別是紅、黑、棕、黃和白)。此說法認為貝克是取材自此旗[5],並且是在被美國詩人艾倫·金斯堡所影響的嬉皮運動中借得此旗。[6]
第一代的同性戀族群旗幟也是由貝克手工染色做成的,並且有八種顏色的條紋組成:亮粉紅、紅、橙、黃、綠、青綠、靛青和紫羅蘭。貝克把這些顏色的意義表示如下:[7]
亮粉色:性(sex) 紅:生命(life) 橙:治癒(healing) 黃:陽光(sunlight) 綠:自然(nature) 青綠:藝術(art)、魔法(magic) 靛青:和諧(harmony)、寧靜(serenity) 紫羅蘭:精神(spirit)之後,30個志願者為同志驕傲大遊行手工紡織和上色2面彩虹旗。[8]
在1978年11月27日,首位公開出櫃的美國同性戀城市監督人、舊金山市議員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被暗殺。米爾克死後,人們對彩虹旗的需求開始大大增加。為了滿足這些需求,派拉蒙旗幟公司開始銷售由紅、橙、黃、綠、青綠、靛青和紫羅蘭七種顏色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