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班招生資訊 | 北大法律學測分數
一、113學年度一般生招生名額:法學組9名、司法組9名、財經法組9名。二、學科能力測驗檢定:國文(頂標)、英文(頂標)、數學B(前標)、社會(頂標)三、分發比序項目:(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2)學測國、英、數B、社級分總和(3)學測英文級分(4)學測數學B級分(5)學測國文級分(6)學測社會級分(7)英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113招生簡章校系分則[1]一、112學年度招生名額:法學組:27名(一般生26名+飛鳶組1名)法學組外加名額:原住民2名司法組:27名(一般生26名+飛鳶組1名)司法組外加名額:原住民2名財經法組:27名(一般生26名+...
一、113學年度一般生招生名額:法學組9名、司法組9名、財經法組9名。 二、學科能力測驗檢定:國文(頂標)、英文(頂標)、數學B(前標)、社會(頂標) 三、分發比序項目: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國、英、數B、社級分總和 (3)學測英文級分 (4)學測數學B級分 (5)學測國文級分 (6)學測社會級分(7)英文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113招生簡章校系分則[1]一、112學年度招生名額:法學組:27名(一般生26名+飛鳶組1名)法學組外加名額:原住民2名司法組:27名(一般生26名+飛鳶組1名)司法組外加名額:原住民2名財經法組:27名(一般生26名+飛鳶組1名)財經法組外加名額:原住民2名
二、第一階段一般生學科能力測驗:
第一階段飛鳶組學科能力測驗:
三、第二階段(一般生暨飛鳶組)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比例:
四、同分參酌方式: (1)面試 (2)學測英文級分 (3)學測國文級分 (4)學測數學B級分
指定項目須知 (112面試資訊) │ 112招生簡章校系分則[2]一、轉系:
(1)本系以接受 1 年級學生申請為原則;2 年級學生申請轉入本系者,概以降轉辦理。 (2)申請轉入本系者,1 年級學生以其大一上學期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十五 為限;2 年級學生則以其歷年累計成績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十五 為限。 (3)申請轉入本系者,以其於各班之排名除以該班總人數之百分比愈小者為優先考量。
學士班學生申請轉入本系時,於本系3組(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組)中選定一組為限,申請後即不得變更。轉系以一次為限。
二、雙主修、輔系:
本系招收雙主修、輔系生,均須依辦法先申請並經核准,不受理自行修畢後認證。
法律學系招收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轉系、雙主修暨輔系辦法[3](108-2院系聯席修訂通過)
本校教務處輔系與雙主修公告[4]
References 113招生簡章校系分則 (www.cac.edu.tw) 112招生簡章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