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國際兒童節 | 德國兒童節
此條目介紹的是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蘇聯莫斯科制定的國際兒童節。關於聯合國為紀念《兒童權利宣言》和《兒童權利公約》的通過而設立的兒童節,請見「世界兒童日」。2010年6月1日,俄羅斯北德文斯克的兒童正在慶祝國際兒童節1950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個國際兒童節。六一國際兒童節(英語:InternationalChildrensDay),也叫保護兒童國際日(英語:InternationalDayfortheProtectionofChildren)是一個為少年兒童設立的國際性節日,為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所遵循,源自1949年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大會以...
此條目介紹的是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蘇聯莫斯科制定的國際兒童節。關於聯合國為紀念《兒童權利宣言》和《兒童權利公約》的通過而設立的兒童節,請見「世界兒童日」。 2010年6月1日,俄羅斯北德文斯克的兒童正在慶祝國際兒童節 1950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個國際兒童節。六一國際兒童節(英語: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也叫保護兒童國際日(英語: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是一個為少年兒童設立的國際性節日,為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所遵循,源自1949年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大會以及悼念1942年利迪策慘案(英語:Lidice massacre)的相關倡議[1][2][3][4]。
目次
1 由來 2 延續 3 參見 4 參考資料 主條目:利迪策慘案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蘇聯莫斯科所召開執行委員會議[1][3]。義大利婦女聯盟(義大利語:Unione donne in Italia)執委會委員海倫·加波羅佐(Helen Gabrozo)在會上代表國際婦聯書記處建議,訂立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1][2][3],以悼念在1942年6月10日被納粹德國屠殺的捷克利迪策村的88名兒童、以及全世界所有在法西斯侵略戰爭中死難的兒童[1][3]。加波羅佐指出,訂立該節是為了保障世界各地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及受教育權,進而改善兒童的生活面貌[2]。1954年,6月1日被定為「保護兒童國際日」,以保護兒童權益及兒童的學習權、終結童工[5],使得該日作為兒童節的國際認可有所提升[6]。
慶祝六一國際兒童節的國家與地區包括:亞美尼亞[7]、亞塞拜然[8]、中國大陸(自1950年起)[2]、柬埔寨[4]、衣索比亞[4]、澳門(自1999年起)[2]、緬甸[4]、波蘭[2]、葡萄牙[2][4]、越南[2][4]、俄羅斯[4][9]、蒙古國[10]等等。
四四兒童節 兒童節 兒童節 (消歧義) 兒童權利宣言 兒童權利公約參考資料[編輯] 1.0 1.1 1.2 1.3 六一国际儿童节.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二版). [2019-07-23] –透過中國大百科全書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