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樹代等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 | 藝人 打架
座標:25°2′22.2″N121°33′41.48″E/25.039500°N121.5615222°E/25.039500;121.5615222此條目之中立性有爭議。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2012年2月12日)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討論頁。茉樹代等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是2012年2月2日晚間發生於台灣台北市的一起社會治安事件,台灣媒體多簡稱為「Ma案」[1]。起因日臺混血女藝人川島茉樹代(藝名Makiyo)[2]與其美國出生、居於日本本土的琉球族[3]男友[4]友寄隆輝因口角磨擦,聯手...
座標:25°2′22.2″N 121°33′41.48″E / 25.039500°N 121.5615222°E / 25.039500; 121.5615222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爭議。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12年2月12日)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在編輯之前請務必察看討論頁。茉樹代等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是2012年2月2日晚間發生於台灣台北市的一起社會治安事件,台灣媒體多簡稱為「Ma案」[1]。起因日臺混血女藝人川島茉樹代(藝名Makiyo)[2]與其美國出生、居於日本本土的琉球族[3]男友[4]友寄隆輝因口角磨擦,聯手毆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至重傷,事後不顧而去。Makiyo於犯後翌日召開記者會解釋,內容與現場錄像顯示不符,引發一連串大眾社群平台上的撻伐[5]。友寄與Makiyo經臺北地檢署依重傷害罪起訴,檢方對友寄求刑6年,對Makiyo求刑4年[6]。3月15日,雙方以新臺幣300萬元於民事方面達成和解[7]。全案於4月26日上午10時一審宣判,友寄隆輝被判1年,緩刑4年;Makiyo被判刑10個月,緩刑3年[1]。檢方不服一審變更起訴法條,於5月10日提起上訴,二審於2012年8月1日上午宣判,維持原判[8][9][10][11]。
事件經過[編輯] 案發當晚[編輯]2012年2月2日晚上11時許,Makiyo、友寄、丫子(本名曾瓊慧)[12]和湘瑩(本名王湘瑩)[13]前往臺北市寒舍艾美酒店過夜,途中在忠孝東路捷運國父紀念館站出口搭乘林余駿的計程車。因林余駿規勸後座3人繫安全帶且拒絕開快車,而要求4人下車[14]。4人在逸仙路下車,湘瑩拿出新臺幣100元,打算付車資,Makiyo認為才開一小段不用付錢,叫湘瑩把錢收起來,司機因此和Makiyo發生口角衝突,Makiyo指控司機推了她的肩膀[15]。下車後,Makiyo猛踢車門,友寄開始痛毆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打手機報警,但被友寄搶走手機[16]再毆打倒地,頭部被Makiyo猛踹[17],她邊踹邊罵:「不要跑!揍他!過來啊!」[18],然後4人攔另一輛洪姓司機的計程車離去。4人前往酒店,並用Makiyo的漢字本名「川島茉樹代」登記一晚要價新臺幣13,000元的一間房間[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