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寫手】自由鳳梨示範區 | 契作風險
鳳梨-農民-受薪者,是不是都在同一個處境?而之間的相同相異之處,豈是本文能道盡–插圖:深度呼吸論沃草報導中,農產契作的風險、法律保障與新自由主義觸手日前沃草針對了土鳳梨退貨事件的來龍去脈做了相當完整得報導,而我認為土鳳梨的挑戰只是台灣面臨農民面臨農貿的自由化中的一個必定會經過的過程之一,以為土鳳梨是象徵著台灣農業以農業企業化的方式因應自由貿易而導致的生產工業化思維的低毛利;土鳳梨有三個啟發,突顯出一般而言企業主導的農產契作中有三個問題:農產風險管理的責任、農產契作應符合民法契約原則及競爭法公平...
鳳梨-農民-受薪者,是不是都在同一個處境?而之間的相同相異之處,豈是本文能道盡–插圖:深度呼吸論沃草報導中,農產契作的風險、法律保障與新自由主義觸手
日前沃草針對了土鳳梨退貨事件的來龍去脈做了相當完整得報導,而我認為土鳳梨的挑戰只是台灣面臨農民面臨農貿的自由化中的一個必定會經過的過程之一,以為土鳳梨是象徵著台灣農業以農業企業化的方式因應自由貿易而導致的生產工業化思維的低毛利;土鳳梨有三個啟發,突顯出一般而言企業主導的農產契作中有三個問題:農產風險管理的責任、農產契作應符合民法契約原則及競爭法公平原則、企業化管理壓縮農產契作良善立意。本篇非針對特定廠商的土鳳梨退貨進行批評,而是針對台灣以企業導向的農產契作的「以商領農」實行的內外因子問題進行討論,期待消費者認識個體小農面對企業委託之農產契作遇到的三個困境,進而反思「以商領農」的「企業契作」的實行細節能否有以責任消費改善的空間。全篇引用【沃草news】-[鳳梨契作系列][1][2]
1. 土鳳梨除了加工,沒有其他出路,農民應該自行控管風險?報導中提到:「今年氣候異常炎熱,台灣各地的土鳳梨都被提早催熟,所有契作農友都在搶收。」實際上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對於氣候條件資訊的訊息來源主要還是來自農會及氣象局報告。然而,霜、熱害之發生機制與預防、雨量預期及農業氣象之預測其實台灣早多有研究;然生產端農民如何取得這樣的長時間預測的資訊及應變方法的提示、或許在資訊傳遞的平台上還有進步的空間。
農作生產本來是自產自銷或以地域性的交易進行的,並且能夠在地域間進行互助、借糧、儲備等方式進行初步的避險及維生當土鳳梨生產被帶入了契約農作生產的交易中,成為非固定雇主的勞動型態;而契作商最後致需要以合格土鳳梨的數量和價格買下契作農所有的勞動過程,看似是純勞動的支付關係中,其實也隱含契作農必需自行控農作產品的內外部風險的邏輯。
然而所謂農民應自行控管氣候及生產的風險,應該是在交易雙方基於資訊透明下,而且都能互相掌握外部對生產條件影響的狀況下,才有資格談雙方負擔風險,也就是農民應該自行控管「部分」的風險;而非全部。而誰要為「農業氣象及預測」及「農作生產管理應變」的「資訊傳遞」負責?農民嘛?企業?還是主管機關?或是交易雙方跟政府都應該有責任從自己的職能和腳色去管理自身會遇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