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電影獎 | 台北電影節 wiki
臺北電影獎(英語譯名:TaipeiFilmAwards)是創始於1988年原為「中時晚報電影獎」,而在1994年更名為「臺北電影獎」,為臺灣電影工作者的重要獎項之一。臺北電影獎的前身是1988年中時晚報所創立的「中時晚報電影獎」,由焦雄屏擔任首屆召集人[1]。直到1994年更名為「臺北電影獎」,將獎項分為「商業映演類」及「非商業映演類」。而在1998年台北市政府舉辦的首屆台北電影節,並把該獎項列為電影節的競賽項目[2]。2002年,台北電影獎取消「商業類」及「獨立創作類」競賽分類,改為「專業類」競賽限定獨立製片才能報名,並另設「業餘獎」...
臺北電影獎(英語譯名:Taipei Film Awards)是創始於1988年原為「中時晚報電影獎」,而在1994年更名為「臺北電影獎」,為臺灣電影工作者的重要獎項之一。
臺北電影獎的前身是1988年中時晚報所創立的「中時晚報電影獎」,由焦雄屏擔任首屆召集人[1]。直到1994年更名為「臺北電影獎」,將獎項分為「商業映演類」及「非商業映演類」。而在1998年台北市政府舉辦的首屆台北電影節,並把該獎項列為電影節的競賽項目[2]。
2002年,台北電影獎取消「商業類」及「獨立創作類」競賽分類,改為「專業類」競賽限定獨立製片才能報名,並另設「業餘獎」鼓勵市民拍攝影像,但當時卻引發批評;2003年,取消「專業類」和「業餘獎」,直接在台北電影獎之外另設「台北主題獎」,作為鼓勵市民創作的類別(該獎於2012年起停辦),2004年,台北電影獎競賽取消過去專業/非專業、商業/非商業的競賽分類,也取消了獨立製片的限制。[3]
2009年,主辦單位參見國外影展的獎項,而創設「電影產業獎」,並將該獎項分為三大類,分別是「終身成就獎」、「特別感謝獎」及「卓越創新獎」[4]。
2011年,台北電影節創立「卓越貢獻獎」,表揚對台灣電影貢獻卓著的電影工作者或團體,首屆得主為影評人李幼鸚鵡鵪鶉。[5]本獎項而後於2017年,與「楊士琪紀念獎」合併為「楊士琪卓越貢獻獎」。
2019年,台北電影獎更新賽制,將過往四大類(劇情長片、紀錄片、短片、動畫片)之入選名單作品均可角逐個人獎項,改為四大類作品及個人獎項都將明確訂出至多五組的入圍名單.並將原先代表技術獎項的最佳藝術貢獻獎4名,擴增為8個獎項,並明定項目為最佳攝影、最佳剪輯、最佳美術設計、最佳配樂、最佳造型設計、最佳聲音設計、最佳視覺效果以及一名最佳藝術貢獻獎(鼓勵上述以外之傑出技術表現)。[6]
2008年臺北電影獎取消不分類混合競賽,以及停止頒發最佳實驗片等獎項,並將百萬首獎限縮於劇情長片作品,以及增設電影技術與演員獎項,導致該屆頒獎總金額有超過三分之二是分配給劇情長片類。此舉引發臺灣電影工作者和電影評論家的抗議,並參與在2009年臺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所提出「一個流失原創精神的電影節」的公開連署[7]。最終在2010年將臺北電影獎的競賽規則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