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行動網際網路型方案 | 中華電信4g 399型
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本資費方案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由於行動通信品質會受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等因素影響,如無法支援LTE行動寬頻將轉為UMTS,且依本4G資費收費標準計收。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
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
本資費方案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由於行動通信品質會受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等因素影響,如無法支援LTE行動寬頻將轉為UMTS,且依本4G資費收費標準計收。
本資費方案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時,本公司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行動上網服務之月租內含量均限當次計費週期使用,當期未抵扣完畢無法遞延至次一計費週期使用;客戶參加之優惠方案如有其他約定,則從其約定。
行動上網加購量/時數申租成功立即生效,惟實際生效時點以系統開通時間為準,系統開通時將以簡訊通知;申租成功後將無法更改加購類型,亦無法辦理異動、取消以及折換現金。當週期未用完之加購量/時數,可遞延至次一計費週期使用,若次一計費週期內仍未使用完畢之加購量,剩餘用量不可再次遞延、不得轉讓,亦不得折換現金。
為符合公平使用原則,於用戶使用超過雙方約定之上網量/時數時,本公司得採取調降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措施。
語音服務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
「網內」:中華行動互撥之通話;「市話」:中華撥任一業者市內電話之通話;「網外」:中華撥其他任一業者行動電話門號之通話都屬網外。
語音服務提供之費率僅限於國內一般通話。
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國際電話、國際漫遊、代收費用(0203、0204)等皆不列入通信分鐘數扣抵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