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軍 | 滿州日本
滿洲國軍為滿洲國的武裝力量。成立於1932年,在1945年解散。成立時將「維持國內治安」、「國境周邊與河川警備」設為主要任務,主要是關東軍的後方支援部隊,多於戰鬥部隊。但在關東軍素質弱化後,日本面臨與蘇聯作戰時,滿洲國開始進行武裝總兵力達20萬人。日本投降後,滿洲國軍被蘇軍繳械後正式解散。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不認可滿洲國的合法性,故又將滿洲國軍稱為偽滿軍或偽滿洲國軍。指揮系統[編輯]制度上各軍(起初擁有6軍,之後擴充至11軍)之長為司令,警備司令官(陸軍)、艦隊司令官(海軍)皆直接受滿洲國執...
滿洲國軍為滿洲國的武裝力量。成立於1932年,在1945年解散。成立時將「維持國內治安」、「國境周邊與河川警備」設為主要任務,主要是關東軍的後方支援部隊,多於戰鬥部隊。但在關東軍素質弱化後,日本面臨與蘇聯作戰時,滿洲國開始進行武裝總兵力達20萬人。日本投降後,滿洲國軍被蘇軍繳械後正式解散。
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不認可滿洲國的合法性,故又將滿洲國軍稱為偽滿軍或偽滿洲國軍。
指揮系統[編輯]制度上各軍(起初擁有6軍,之後擴充至11軍)之長為司令,警備司令官(陸軍)、艦隊司令官(海軍)皆直接受滿洲國執政(皇帝即位後即滿洲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指揮(溥儀和日本天皇一樣,擔任軍隊統帥之大元帥)。不過這只是制度上的規定,實際上滿洲國的軍事權力受關東軍支配,無論部隊變動、演習、裝備變更、人事升格等皆需經過關東軍之批准。
士官以上的階級[編輯]滿洲國士官以上階級分為「將」「校」「尉」,並各分為三級的三等九級。
滿洲國軍於軍官學校畢業後,以少尉任官。少尉滿2年後晉升為中尉、中尉滿2年晉升為上尉、上尉滿3年晉升為少校、少校滿3年晉升為中校、中校滿3年晉升為上校、上校任官4年後晉升為少將、少將滿3年晉升為中將、中將滿4年後晉升為上將。上將則為軍隊的最高位置,採終身職。
上將之上設置相當日本元帥府的將軍府,並授予張景惠、張海鵬、于芷山、吉興4人「將軍」之名譽稱號。
滿洲國軍創設時[編輯]根據1932年4月15日公布的《陸海軍條令》創設滿洲國軍,起初是將軍閥部隊與關東軍顧問編制而成。主要任務為「維持國內治安與國境周邊、河川警備。」(陸海軍條例第1條)。
而根據1932年9月15日締結的《日滿議定書》,滿洲國之國防由滿洲國與日本共同負責,以此承認關東軍之駐屯。此處的關東軍也就被宣稱為「作為滿洲國軍的關東軍支援部隊」。滿洲國的防衛工作實質上由日本軍隊擔任,使滿洲國成為傀儡政權。
1932年部隊構成[編輯] 滿洲國軍將校們合影 滿洲國軍將校們合影 軍政部(兵數:130人)「負責軍隊的裝備、編制、軍隊配置、作戰警備、教育訓練」等。日滿制定了《軍政部組織條例》、《警備司令部組織條例》、《暫行給予條例》等基本的章程制度。整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