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 高一休學可以轉學嗎
※欲辦理休學、放棄學籍、轉學請先至教務處索取「異動申請書」 轉學、轉科及休學、復學規定一、總則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訂定之。 (二)轉學得公告轉學或申請轉學,經編級後辦理。 (三)轉科得公告轉科或申請轉科,經審核後辦理。 (四)學生非必要時不宜辦理休學,應轉導其轉學,如必要辦理休學,應依規定辦理。 (五)學校應依「高中、高職、五專互轉抵足科目學分及抵免修課處理要點」辦理學分抵免。二、轉學、轉科(一)各科原核定新生名額,遇有缺額時,除一年級第一學期及三年級第二學期外,各學期得公告招收...
※欲辦理休學、放棄學籍、轉學請先至教務處索取「異動申請書」
轉學、轉科及休學、復學規定
一、總則
(一)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訂定之。
(二) 轉學得公告轉學或申請轉學,經編級後辦理。
(三) 轉科得公告轉科或申請轉科,經審核後辦理。
(四) 學生非必要時不宜辦理休學,應轉導其轉學,如必要辦理休學,應依規定辦理。
(五) 學校應依「高中、高職、五專互轉抵足科目學分及抵免修課處理要點」辦理學分抵免。
二、轉學、轉科
(一) 各科原核定新生名額,遇有缺額時,除一年級第一學期及三年級第二學期外,各學期得公告招收轉學生。轉學考試相關事宜,於開學前辦理。但三年級學生,具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得下學期申請轉學1.因家長調職、舉家遷移,具有證明文件者。2.其他有改變學習環境必要者。3.新近一年內自省外來臺持有入境證件及規定學歷證件者。
(二) 高中、高職、綜合高中、完全中學等學校肄業學生,得相互轉學。轉學生需依學年學分制訂定「高中、高職、五專互轉抵免科目學分及抵免後修課處理要點」辦理資格審核、科目學分抵免,並依左列規定辦理:1.公告轉學或申請轉學均需依名額、時限等規定辦理。並輔導其參加不及格科目、
未修科目、不足學分之重補修,不及格學分太多,重補修有困難者,應輔導其轉
入後降級重讀。2.一年級重讀生,可申請轉學他校一年級就讀。如有本要點第六條所列各項原因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