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式建築 | 古羅馬建築風格
比薩主教座堂及斜塔比利時圖爾奈主教座堂南部翼廊,12世紀法國安古蘭主教座堂的正面羅馬式建築(英語:Romanesquearchitecture,法語:Architectureromane,義大利語:Architetturaromanica),又譯羅馬風建築、似羅馬建築)為歐洲中世紀一種以窄半圓拱為特徵的建築風格,並從12世紀開始逐漸過渡到以尖拱為特徵的哥德式建築。雖然對於這一風格的起源時間有從6世紀到10世紀等不同的提議,尚未達成共識,但其建築實例遍及歐洲大陸,使其成為自古羅馬建築之後第一種風靡歐洲的建築形式。在英格蘭,這一風格在傳統意義上更傾向於指諾曼式...
比薩主教座堂及斜塔比利時圖爾奈主教座堂南部翼廊,12世紀法國安古蘭主教座堂的正面羅馬式建築(英語:Romanesque architecture,法語:Architecture romane,義大利語:Architettura romanica),又譯羅馬風建築、似羅馬建築)為歐洲中世紀一種以窄半圓拱為特徵的建築風格,並從12世紀開始逐漸過渡到以尖拱為特徵的哥德式建築。雖然對於這一風格的起源時間有從6世紀到10世紀等不同的提議,尚未達成共識,但其建築實例遍及歐洲大陸,使其成為自古羅馬建築之後第一種風靡歐洲的建築形式。在英格蘭,這一風格在傳統意義上更傾向於指諾曼式建築。在義大利,這一風格被稱為Romanica,與羅馬風格Romana相區別[1]。為區別兩者,現代西方人稱古希臘羅馬建築為古典建築,近現代模仿者為新古典建築。
羅馬式建築兼有西羅馬和拜占庭建築的特色,並因其結實的質量、厚重的牆體、半圓形的拱券、堅固的墩柱、拱形的穹頂、巨大的塔樓以及富於裝飾的連拱飾而知名,顯得雄渾而莊重。每座建築有明確、清晰的形式,並且常常採用規則對稱的平面,所以在與隨後的哥德式建築比較時,總體上會有一種質樸的形象。儘管有地域特徵和材料差異,這一形式仍可以在歐洲各處被識別。
很多城堡建設在這一時期,但是這一數目被教堂遠遠超過。那些修道院、教堂很大一部分依舊完好[2]。
最早在19世紀早期,法國的諾曼第考古學家查爾斯·德·熱維爾(Charles de Gerville)或他的同事阿爾西斯·德·科蒙(Arcisse de Caumont)發明「roman」這一術語[3]用於描述西歐5-13世紀的建築,此時很多符合這一描述的建築仍未明確具體年代[4]。在此之前,法國對西方中世紀宗教建築大都以「哥特」一詞歸類,最多也是少數學者加以區分墨洛溫風格、卡洛林風格和哥德風格三個階段,或是早期哥特和晚期哥特亦或重哥特和輕哥特兩個階段。查爾斯·德·熱維爾於1818年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提出以法語中的「羅馬(roman)」這一18世紀語言學家用來指代從拉丁語演化而來之語族的稱謂概括西方11-12世紀宗教建築的風格,用意即是以拉丁語和羅馬語族諸語的關係暗道古羅馬藝術與羅馬藝術的關係,即後者是前者的一種變體。在英國,「羅馬(romanesque)」一詞概括這一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