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風波紅線下的抉擇 | 公務員宣誓移民
政府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政府。(設計圖片)「甚麼叫效忠政府?我只需要對得起市民。」在民政署任職助理文書主任的Pauline(化名)本是家中經濟支柱,一方面因難以預計違反聲明的後果而想辭職,另一方面擔心家庭經濟緊絀。她在考慮辭職與否的兩個月期間夜來輾轉反側,不能安睡,朋友說從未見她如此心緒不寧,辭職的決定更令她跟丈夫爭執不斷。在生計和自由的糾結下,她遞上辭職信,逃離宣誓陰霾。今年1月,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須在2月底前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較高級職...
政府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政府。(設計圖片)「甚麼叫效忠政府?我只需要對得起市民。」在民政署任職助理文書主任的Pauline(化名)本是家中經濟支柱,一方面因難以預計違反聲明的後果而想辭職,另一方面擔心家庭經濟緊絀。她在考慮辭職與否的兩個月期間夜來輾轉反側,不能安睡,朋友說從未見她如此心緒不寧,辭職的決定更令她跟丈夫爭執不斷。在生計和自由的糾結下,她遞上辭職信,逃離宣誓陰霾。
今年1月,公務員事務局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須在2月底前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較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須宣誓,其餘公務員則簽署聲明(下統稱「宣誓」)。不同政府部門繼而出現「離職潮」,當中以衛生署醫護人員等專業職系最多,亦不乏基層文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3月上旬接受傳媒專訪時透露,有近200名公務員未有簽署聲明。有公務員認為聲明中部分條例模糊不清,擔心違誓有機會被懲處,甚至負上刑事責任,因而拒絕宣誓並辭職。公務員放棄薪高糧準的「鐵飯碗」,背後的原因和犧牲是甚麼?對工會和公務員體制又有甚麼影響?
記者|羅寶晴 甘沐青 編輯|葉嘉敏 攝影|羅寶晴 葉嘉敏
44歲的Pauline在民政署任助理文書主任近十年,月入約26,000元,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丈夫從事設計工作,收入比她少近一半。家庭在未來二十年更要每月花約7000元供樓,對於因拒絕宣誓而辭職,她直言:「有樓要供,有細路要養,驚餓死!」丈夫認為她辭職是「不顧家」,覺得宣誓不會影響基層公務員。Pauline花了不少唇舌跟他解釋辭職原因和宣誓後果:
「如果簽了聲明沒有後果的話,政府就不需要全體公務員簽署。」
最終,丈夫在Pauline堅持下無奈地由不支持變成不反對。
Pauline(化名)雖然背負供樓重擔,但為了子女的未來,決定辭去安穩的公務員工作。(葉嘉敏攝)放棄穩定工作 只為兒女將來眼看近年社會政治狀況,政府實施港區國安法、起訴民主派人士,通識科改革更令她認為香港教育已崩壞。正好英國推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5+1」簽證計劃,Pauline為了子女的未來,考慮跟丈夫帶同就讀中一和小二的子女移民。她坦言,移民主要是為了子女,辭職亦是為了避免因宣誓影響移民。宣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