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國籍法 | 紐 西 蘭 定居
1949年版本紐西蘭的英國護照,封面印有英文全稱「BritishPassport」及「DominionofNewZealand」。紐西蘭國籍法(英語:NewZealandnationalitylaw,毛利語:RaraungaAotearoa)以《1948年英國國籍與紐西蘭公民身份法》而訂立,正式確認了紐西蘭人的身份定義。現今國籍法以2005年4月25日生效的《2005年紐西蘭公民身份(修訂)法》為基礎。紐西蘭內政部公民身份辦事處是紐西蘭國籍事而的全權機構。在英國殖民時期,所有「外國人」(即是非英國臣民)在全球各地英屬自治領(包括紐西蘭在內)擁有居留權,但產業權有限。[1]1844年起,因應法國及...
1949年版本紐西蘭的英國護照,封面印有英文全稱「British Passport」及「Dominion of New Zealand」。紐西蘭國籍法(英語:New Zealand nationality law,毛利語:Raraunga Aotearoa)以《1948年英國國籍與紐西蘭公民身份法》而訂立,正式確認了紐西蘭人的身份定義。 現今國籍法以2005年4月25日生效的《2005年紐西蘭公民身份(修訂)法》為基礎。 紐西蘭內政部公民身份辦事處是紐西蘭國籍事而的全權機構。
在英國殖民時期,所有「外國人」(即是非英國臣民)在全球各地英屬自治領(包括紐西蘭在內)擁有居留權,但產業權有限。[1] 1844年起,因應法國及德國裔殖民的產業禁令申訴,居住紐西蘭的外國人可以經總督文告/條例,成為「親生英國臣民」。[1]
1977年紐西蘭公民身份法將紐西蘭護照內頁的國籍身分,由「紐西蘭公民」,取代「英國臣民與紐西蘭公民」。[1] 外國人只可被「獲授予」(by grant)紐西蘭國籍,而並非「被歸化」(naturalised)。
毛利人與紐西蘭國籍[編輯]根據1840年懷唐伊條約內第三條,紐西蘭原住民毛利人獲授予英國臣民的所有權利和特惠;並被1865年土著權利確認法再確認。實際上毛利人的特惠被殖民者否認,直至1948年終止。 [1]
太平洋島嶼人士與紐西蘭國籍[編輯]當庫克群島和紐埃在1901年被英國併入為紐西蘭的領土範圍,當地原住民已經是英國臣民。加上托克勞1920年被承認為英國臣民。[2]
紐西蘭在1920年以國聯和聯合國名義託管西薩摩亞。[2] 其後紐西蘭國會在1923及1928年立法給予薩摩亞人申請英國臣民歸化,兼入籍英語能力豁免。 [2] 以上人士均在1949年元旦起自動成為紐西蘭公民。
但1962年西薩摩亞獨立後,新國家國籍事宜不明確,導致大批居住紐西蘭的薩摩亞人非法逗留。[2]
1982年7月28日,紐西蘭總理羅伯特·馬爾登對於歷屆紐西蘭國會的國籍立法問題,向當時終審法院 - 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申請司法覆核。樞密院判決認為所有在1924至1948年出生的薩摩亞人及子女擁有英國臣民身份,當然在《1948年紐西蘭公民身份法》生效時,自動成為紐西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