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福利項目 | 高醫員工就醫福利
依據本校教職員工福利辦法[1],本校福利補助包含結婚補助、生產補助、喪葬補助等等,補助項目可參考下表,本校教職員及眷屬(約僱職員僅限本職)至本校附屬機構就醫,享有就醫優待。就醫優待悉依附設機構及相關事業所定就醫優待辦法辦理,法規條文請詳參「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醫優待辦法[2]」(與其餘各院相關辦法僅有法規名稱之差異)。(適用人員於眷屬亡故、或因離(再)婚而致眷屬異動時,應主動向人資單位變更有關眷屬之就醫優待,如未辦理變更,致本校發生損失而經查獲者,除須自前述事實發生日起追溯扣繳所有就醫優待金額及按所...
依據本校教職員工福利辦法[1],本校福利補助包含結婚補助、生產補助、喪葬補助等等,補助項目可參考下表,
本校教職員及眷屬(約僱職員僅限本職)至本校附屬機構就醫,享有就醫優待。就醫優待悉依附設機構及相關事業所定就醫優待辦法辦理,法規條文請詳參「本校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醫優待辦法[2]」(與其餘各院相關辦法僅有法規名稱之差異)。
(適用人員於眷屬亡故、或因離(再)婚而致眷屬異動時,應主動向人資單位變更有關眷屬之就醫優待,如未辦理變更,致本校發生損失而經查獲者,除須自前述事實發生日起追溯扣繳所有就醫優待金額及按所積欠金額依法定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另依本校及各機構辦法議處。)
項目 對象 內容 結婚補助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 6000元。※申請請至本校資訊系統:T.1.8.02.福利金補助申請
生產補助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 2000元。※子女已有兩人以上者,不予補助。※申請請至本校資訊系統:T.1.8.02.福利金補助申請
喪葬補助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 本職20,000元、眷屬10,000元。※眷屬定義: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請至本校資訊系統:T.1.8.02.福利金補助申請
因病住院補助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 教職員工本人、配偶、父母、未成年或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之子女,因病住院醫療時,補助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五十,但每位教職員工每學年度補助以12,000元為限。※ 申請請至本校資訊系統:T.1.8.02.福利金補助申請
子女教育補助 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金之發放金額原則比照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金標準 [3]。
注意事項: (1)幼稚園補助比照國小標準,以三年為限。
(2)如有轉學、轉系或重考就讀者,均依轉(考)入之年級起依規定之修業年限,
發給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