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告我男友"誘拐未成年少女",請問該怎麼辦? | 怎樣 才 算誘拐
我是劉小姐,今年19歲,再過幾天就滿20歲了,男朋友今年21歲。因為家中管教甚嚴,所以前幾天鬧離家,離家的前1、2天都是睡男朋友家,家中父母一直打電話,雖然我沒接但還是有傳簡訊回覆他們說我住在朋友家很安全!後來聽從男友及男友父母的勸告下回去跟家裡好好談談,但是結果也是不了了之,我想要自己一個人出外靠自己的雙手打拼賺錢養活自己,不靠家人的幫忙,所以我決定要在外面租房子,由於我未滿20所以只能請男友幫忙簽合約,男友也勸我自己要好好想清楚,當時我因為太過於衝動就說要搬去台北駐,男友怕我亂跑聯絡不到人所以就幫...
我是劉小姐,今年19歲,再過幾天就滿20歲了,男朋友今年21歲。因為家中管教甚嚴,所以前幾天鬧離家,離家的前1、2天都是睡男朋友家,家中父母一直打電話,雖然我沒接但還是有傳簡訊回覆他們說我住在朋友家很安全!後來聽從男友及男友父母的勸告下回去跟家裡好好談談,但是結果也是不了了之,我想要自己一個人出外靠自己的雙手打拼賺錢養活自己,不靠家人的幫忙,所以我決定要在外面租房子,由於我未滿20所以只能請男友幫忙簽合約,男友也勸我自己要好好想清楚,當時我因為太過於衝動就說要搬去台北駐,男友怕我亂跑聯絡不到人所以就幫我簽了合約!住在外面的這幾天我都有跟妹妹通過電話告訴她我很安全,只是不接爸媽的電話,沒有想到爸媽為了找我竟去警局報失蹤人口及告我男友誘拐未成年少女,後來雙方到警局去了解,爸媽雖沒有要提告但還是請警局保留資料,沒想到後來回家候爸媽竟然說要撤掉資料可以,條件是不准和我男友連絡及見面,要我乖乖的待在家裡!我想請問:父母假如真的要告的話真的告的贏嗎? 還有假如"誘拐未成年少女"的資料保留的話是保留幾個月還是永久都保留? 我真的不能在和男友連絡及見面了嗎?麻煩請您幫幫我!!!謝謝你們!已更新項目:可是...警察跟我妹說假如真的要告是告的成的!很煩惱~2 個已更新項目:謝謝你們大家!!! 另外~我事發後爸媽帶著我去男友家拿我的衣服時,我爸就一直拿手機拍照,拍他家拍我男友的房間又拍我男友拿衣服給我的樣子,後來去租屋的地方拿我的衣服時,我爸也是拿著手機到處拍,他說這是為了保護自己,房屋租任契約書也被我爸拿去copy一份保留。我怕這樣我父母就有照片去告我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