鯨魚爆炸 | 台南鯨爆標本
鯨魚爆炸(英語:Explodingwhale)曾發生過數次,最有名一次莫過於1970年美國奧勒岡州佛羅倫斯事件:一隻抹香鯨於岸邊擱淺並已死亡,當局選擇動用炸藥爆破。另一項鯨魚爆炸事件2004年發生於臺灣臺南市,品種同為抹香鯨,原因卻是由於鯨體腐爛造成的自體破裂。奧勒岡事件[編輯]原因[編輯]1970年11月,一頭體長14公尺(46英尺),重量8公噸(7.9長噸;8.8短噸)的抹香鯨擱淺奧勒岡州佛羅倫斯海岸,並已死亡。當時的奧勒岡高速公路局(現在稱奧勒岡輸運局)管轄此海岸,因而有責任清除殘骸。與美國海軍協議後,結論認為爆破岩石的方法處...
鯨魚爆炸(英語:Exploding whale)曾發生過數次,最有名一次莫過於1970年美國奧勒岡州佛羅倫斯事件:一隻抹香鯨於岸邊擱淺並已死亡,當局選擇動用炸藥爆破。另一項鯨魚爆炸事件2004年發生於臺灣臺南市,品種同為抹香鯨,原因卻是由於鯨體腐爛造成的自體破裂。
奧勒岡事件[編輯] 原因[編輯]1970年11月,一頭體長14公尺(46英尺),重量8公噸(7.9長噸;8.8短噸)的抹香鯨擱淺奧勒岡州佛羅倫斯海岸,並已死亡。當時的奧勒岡高速公路局(現在稱奧勒岡輸運局)管轄此海岸,因而有責任清除殘骸。與美國海軍協議後,結論認為爆破岩石的方法處理鯨體最為合適,原因為將巨鯨掩埋勢必勞師動眾,不如將其炸個粉碎更能方便清運。
11月12日,所需之半噸炸藥已備妥,爆破作業負責人George Thornton表示一次的破爆並不足夠,可能需要數次。Thornton稍後表示,他被選來移除鯨體,其實是管區技師Dale Allen已先行告假狩獵去了。
結果[編輯]爆破的結果被電視新聞記者Paul Linnman以錄影帶記錄。他(旁白)表示:「爆破的鯨魚脂肪…飛散到難以想像的範圍…」,他也自我揶揄說:「菜鳥記者(land-lubber newsman)如今變成脂肪記者(land-blubber newsman)了。」
縱然壯觀,但這次爆破顯然不成功。許多脂塊被炸離岸邊,還擊中了來往的車輛。但鯨魚大部分身軀依然完好,使得奧勒岡高速公路局仍舊無法撤去。
在新聞最後,Paul Linnman 以「雷恩郡在可預見的未來中仍可能再發生鯨魚擱淺事件,負責人不單只記得什麼應該做,而且亦定必會記得甚麼不應該做。」作結。
臺南事件[編輯]另一隻鯨魚爆炸的案例發生在2004年1月26日。此事故為一隻身長17公尺、體重50噸(成大王教授原以為只20噸)、並略腐敗之抹香鯨,因內部蓄積過多腐敗氣體而造成身軀爆裂。由於發生地位於臺灣臺南市鬧區,受波及之民眾極多,曾一度登上臺灣新聞頭條。
擱淺[編輯]2004年1月24日,一雄性抹香鯨於臺灣雲林郡臺西鄉海岸擱淺而死。相關單位動員平板卡車、3輛起重機及50位以上的人員,耗時13小時才將此抹香鯨裝運上車,以公路方式運送。
時值農曆正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