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立目的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英語: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縮寫:APEC),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但由於日本在該區域會因過去歷史記憶引發負面評價,所以由澳洲主導創始事項[1]。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均是亞太...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簡稱亞太經合組織,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但由於日本在該區域會因過去歷史記憶引發負面評價,所以由澳洲主導創始事項[1]。
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註冊商標。[2]
历史沿革[编辑] 部长级会议[编辑]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波比·霍克访问大韓民國时在首爾倡议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国家部长级会议”。該倡議得到美國以及亞洲多個國家的積極回應。同年11月,12個創始會員國在澳大利亚堪培拉举行首屆“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由澳大利亚外交部長加雷斯·埃文斯擔任會議主席,并于同年创设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协调机构的高管会议。会议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1991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大韓民國首爾举行并通过《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亞太經合會的宗旨目标、工作範圍、運作方式、參與形式、組織架構、亞太經合前景。亞太經合會的目標是為本區域人民普遍之福祉,持續推動區域成長與發展;促進經濟互補性,鼓勵貨物、服務、資本、技術的流通;發展並加強開放及多邊的貿易體系;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這次會議裡中華台北[註 2]、香港[註 1]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經濟體正式加入亞太經合會。1992年9月10日至11日,第四屆部長級會議在泰國曼谷召開,確定將亞太經合會秘書處設於新加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