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紐約市) | 紐約皇后區地圖
紐約市由五個行政區(boroughs,也譯作自治市鎮)組成。每個行政區的範圍都與紐約州等級下的郡相同。郡政府隨著紐約市在1898年整合後解散,每個郡中的市、鎮和村行政機關也都隨之消失。行政區一詞是在紐約市整合後用來描述這五個區域各自獨立的行政機構。根據紐約州法,行政區(borough)是指當一個郡內的多個區域合併後形成的市自治體。這樣的定義與其他地方的行政區類型(例如康乃狄克州、紐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阿拉斯加州等美國州份,或大倫敦)截然不同。轄區人口陸地面積行政區郡2012年7月1日估計平方英里平方公里曼哈頓紐約1...
紐約市由五個行政區(boroughs,也譯作自治市鎮)組成。每個行政區的範圍都與紐約州等級下的郡相同。郡政府隨著紐約市在1898年整合後解散,每個郡中的市、鎮和村行政機關也都隨之消失。
行政區一詞是在紐約市整合後用來描述這五個區域各自獨立的行政機構。根據紐約州法,行政區(borough)是指當一個郡內的多個區域合併後形成的市自治體。這樣的定義與其他地方的行政區類型(例如康乃狄克州、紐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阿拉斯加州等美國州份,或大倫敦)截然不同。
轄區 人口 陸地面積 行政區 郡 2012年7月1日估計 平方英里 平方公里 曼哈頓 紐約 1,619,090 23 59 布朗克斯 布朗克斯 1,408,473 42 109 布魯克林 金斯 2,565,635 71 183 皇后區 皇后 2,272,771 109 283 史泰登島 里奇蒙 470,728 58 151 8,336,697 303 786 19,570,261 47,214 122,284 資料來源:美國人口調查局[1][2][3]在英文中,紐約市經常被以「the five boroughs」(五個行政區)稱呼;這個名詞將整個紐約市的五個行政區視為一體,以避免與任何特定行政區(尤其是曼哈頓)或更大範圍的紐約都會區混淆。「the five boroughs」的名稱也經常被政治家使用,以減輕只著重於曼哈頓的印象,在言詞中將五個行政區都放在同樣的地位。在同樣的語言脈絡下,「outer boroughs」(外行政區)一詞則用來指稱曼哈頓以外的四個行政區,雖然地理上來說整個紐約市的正中心是位於布魯克林與皇后區的交界處。
其他大多數美國城市與郡的關係有許多不同種類,有的完全處於一個郡的範圍內,或是跨越於兩個郡之間,也有些城市內部有著不同的郡份。而紐約市內的五個行政區從1914年起,範圍與其所屬的郡完全相同。
所有的行政區都在1898年隨著紐約市的合併成立,紐約市的邊界也在當時確立。布朗克斯行政區原本屬於紐約郡的一部分,並曾被劃入威斯特徹斯特郡的範圍內,直到1914年才正式改為設立布朗克斯郡。
皇后行政區原本的區域只包含皇后郡的西側,直到納蘇郡在1899年成立,其中東邊的三個城鎮脫離皇后郡範圍後,才確立了目前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