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版國安法上路台灣陸委會發出赴港旅遊警示 | 香港旅遊警示台灣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台北報導)香港版《國安法》上路,引發不少民眾擔憂赴港自身安全,大陸委員會昨(9)日便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行程,並留意個人人身安全。 陸委會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已在香港實施,由於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且在實施之初已有港人遭拘捕及檢控,陸委會認為,這使得國人前往該處的風險大增,因此特別呼籲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行程。 陸委會提醒,在中國、香港及澳門之人士不論國籍,只...
(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台北報導)香港版《國安法》上路,引發不少民眾擔憂赴港自身安全,大陸委員會昨(9)日便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行程,並留意個人人身安全。
陸委會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其第43條實施細則已在香港實施,由於條文內容模糊不清、浮濫,且在實施之初已有港人遭拘捕及檢控,陸委會認為,這使得國人前往該處的風險大增,因此特別呼籲國人審慎評估前往或過境中國、香港及澳門的行程。
陸委會提醒,在中國、香港及澳門之人士不論國籍,只要涉及港版《國安法》,受到監控、任意執法,甚至被拘留或遣送至中國判罪的風險都將大增,提醒國人如已在中國、香港及澳門或需至其中一地過境轉機,應注意港版《國安法》可能對個人人權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倘尚未赴中國、香港及澳門,也應審慎評估,若有疑慮,建議避免前往。
陸委會表示,駐處設有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如果赴香港國人或台商、台灣鄉親在香港遭遇問題,可撥打本會香港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尋求協助。
陸委會提及,港版《國安法》對於違反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訂有極重的刑責,此種以言入罪,無限上綱及全球適用的規定,外界為之驚愕並高度質疑。
陸委會接著指出,以該法第43條所訂之實施細則來看,定義極為模糊、浮濫,易陷人於罪且已嚴重違反人權及法治,包括授權警方無法院手令可逕行搜查、監聽...